2023年一季度政务公开网络平台自查报告(20230302)
2023年一季度政务公开网络平台自查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等相关工作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2023年第一季度政务公开网络平台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总体情况2023年第一季度,我局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良好,未出现网络安全事件,自查结果为合格。按条例要求,规范完成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截止目前累计更新逐级审签的门户网站信息661条,受理办结问政互动留言4件,满意度达100%。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一)结合市政府信...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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