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极端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极端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温州市极端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规则(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5月19日(此件公开发布)温州市极端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极端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极端灾害性天气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温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当气象等部门发布台风、暴雨、暴雪、大风、高温、雷电...
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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