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州:推行“一委三会”工作法完善党领导的城乡社区民主自治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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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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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州:推行“一委三会”工作法完善党领导的城
乡社区民主自治新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党领导下的城乡社区民主自治新机制,加强基层民主
政治建设,连云港市海州区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按照先试点再推广
的步骤,培育和发展了符合海州实际的“一委三会”工作法,打造了
以加强党对基层工作领导为前提、以扩大基层民主协商为核心、以加
强权力监督为重点、以实现村(居)善治为目标的城乡社区民主自治
新机制,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成效。
一、背景介绍
党的十八大首次将“社区治理”写入党的纲领性文献,十八届三中
全会以来,党的治理理念发生了重大转变,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
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
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城乡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平台,是创新民主
自治的重要突破口。随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
的进程不断加快,社会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利益诉求更加多样,各类
矛盾上升迅速,对城乡社区治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海州区是连云港市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素有“东海名郡”和
“淮海东来第一城”之称,行政辖区面积 701 平方公里,常住人口 83
万,现辖 4 个镇、11 个街道、1 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共有 79 个村、
100 个社区,党员 2.8 万名。近年来,海州区坚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
省、市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不断推动社会和
谐发展和文明进步。但是,由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改革不断深入,
也面临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一是基层组织功能弱化,自身能力不够、
办法不多、活力不足,吸引力和凝聚力减弱,日常议事中村(居)民
会议召集、召开难,部分“两委”班子合力不强,存在好事争着干、
难事推着办、麻烦事都不管的现象。二是社会矛盾交织复杂,村
(居)民在惠民政策、环境治理、征地拆迁、干部作风等方面诉求强
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提高,对民主自治有更高的期待。三是基
层民主机制不完善,“两委”权力难制约,民主参与平台缺乏制度性
保障,社会参与度不高,共治共享、良性互动的局面尚未形成。四是
信息沟通渠道不畅通,权力运行不透明现象时有发生,群众的知情权、
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受到侵害。以上种种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
了城乡社区的和谐稳定与科学发展。如何在加强党的领导、巩固党的
执政基础的前提下,充分保障城乡社区民主权利,已经成为亟需解决
的重大课题,迫切需要探索新形势下的党领导的城乡社区民主自治新
机制。
二、主要做法
2008 年初,海州区借鉴现代企业治理模式,提出决策权、执行权、
监督权相对分离,村民议事会、村民委员会、村民监事会共同治村的
“村权三分、三会自治”的基本构想,随后建立了“三会村治”村级
治理模式并开展两批试点。2010 年 2 月,“三会村治”在全区农村推
广。2012 年,“三会村治”进一步演变为村(居)党组织领导下的
“一委三会”,在城乡社区推广。2015年以来,在深入调查、研究、
总结前期“一委三会”、“三会村治”、“三会一堂”等经验做法的
基础上,进一步固本扩面,全面深化“一委三会”工作法,实现党的
领导、村(居)民自治、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
1、着眼权力制约协调,明晰基本构架,形成“四权并进”治理新
格局
“一委三会”工作法强调多元参与和博弈互动,在村(居)党组织
的领导下,通过设立村(居)民议事会、村(居)民监事会,与村
(居)民委员会一起,形成“党组织领导、议事会协商、村(居)委
会实施、监事会监督”的治理格局,实现了领导权、协商权、实施权、
监督权“四权并进”。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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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州:推行“一委三会”工作法完善党领导的城乡社区民主自治新机制为进一步完善党领导下的城乡社区民主自治新机制,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连云港市海州区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按照先试点再推广的步骤,培育和发展了符合海州实际的“一委三会”工作法,打造了以加强党对基层工作领导为前提、以扩大基层民主协商为核心、以加强权力监督为重点、以实现村(居)善治为目标的城乡社区民主自治新机制,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成效。一、背景介绍党的十八大首次将“社区治理”写入党的纲领性文献,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治理理念发生了重大转变,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