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2022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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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
一、财政政策
1.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在已出台的制
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民航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 6个行业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
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基础上,研究将批
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
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等 7个行业企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
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预计新增留
抵退税 1420 亿元。
抓紧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并加大帮扶
力度,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6月30 日前基本完成
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今年出台的各项留抵退税政策新
增退税总额达到约 1.64 万亿元。
加强退税风险防范,依法严惩偷税、骗税等行为。
2.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督促指导地方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尽快分解下达资金,及时做好资金拨付工作。
尽快下达转移支付预算,加快本级支出进度;加大盘
活存量资金力度,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
金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对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中不需按
原用途
使用的资金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
域;结合留抵退税、项目建设等需要做好资金调度、加强
库款保障,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
3.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扩大支持范围。抓
紧完成今年专项债券发行使用任务,加快今年已下达的 3.45
万亿元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在 6月底前基本发行完毕,
力争在 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
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财政部会同人民银
行、银保监会引导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建
设主体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做好信贷资金和专项债资金的
有效衔接。
在前期确定的交通基础设施、能源、保障性安居工程
等9大领域基础上,适当扩大专项债券支持领域,优先考虑
将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等纳入支持范围。
4.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今年新增国家融资担保
基金再担保合作业务规模1万亿元以上。
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行业中小
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融资
担保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及时履行代偿义务,推动
金融机构尽快放贷,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并将上述
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业务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合
作范围。
深入落实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
计划安排 30 亿元资金,支持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扩大小微
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融资担保费率。
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对支小支农担保业务保费给予阶段
性补贴。
5.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将面向小微企业的
价格扣除比例由 6%—10%提高至 10%—20%。
政府采购工程要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
策,根据项目特点、专业类型和专业领域合理划分采购包
积极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大企业分包,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
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按照统一质量标准,将预
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由30%以上今年阶段性提高至
40%以上,非预留项目要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增加中小
企业合同规模。
6.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地区受疫情影响生产
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
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
缴期限阶段性实施到今年底。
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 5
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对
受到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扩大实施缓缴政
策,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阶段性延长到今年底。
7.加大稳岗支持力度。优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进
一步提高返还比例,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 30%提至
50%。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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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一、财政政策1.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在已出台的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民航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个行业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基础上,研究将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预计新增留抵退税1420亿元。抓紧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并加大帮扶力度,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