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乡村社会秩序的制度工具:功过格与积分制的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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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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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乡村社会秩序的制度工具:功过格与积分制的比较研究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社会文明程度提出新要求,到 2035 年,我国“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人民思想道德
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在乡村中,村民思想道德秩序是乡村治理的稳定器,由此需要构建自
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三治融合”才可以实现乡村振兴的“治理有效”。德治关系到乡村治理深层次的
文化与信仰认同,可以对基层治理起到润滑与浸润的作用,降低乡村治理成本。但是,在当下的乡村社会中,原有的
“道德共同体”被打破,道德危机已经出现。个体从道德情感的约束中脱离,家庭尊老、爱老、养老的氛围被稀释,村民
之间邻里冷漠、道德水平滑坡、社会风气日下。一言以蔽之,乡村道德秩序出现混乱,一时成为构建乡村治理体系的
障碍。积分制作为一种新的基层治理抓手正在重构乡村道德秩序。明清时期的功过格服务于当时兴盛的劝善运动,对
当时的社会稳定产生了深远影响,尤其在提升个体道德修养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有日本学者指出,“功过格的
出现,标志着中国人认识到,可用自己的手改变自己的命运,改变吉凶,这是他们精神生活中划时代的成果”。功过格
的成功让我们再次意识到民间世俗文化对维系基层社会秩序的作用。因此,对传统与现代两种构建乡村道德秩序的制
度工具进行比较,对于积分制的完善,推动乡村德治,提升乡村治理能力不无裨益。
一、文献梳理与问题提出
乡村秩序包含礼治秩序、文化秩序、道德秩序、法治秩序、自治秩序等内容,不同时期不同力量占据主导地位,
共同维护着乡村社会秩序的稳定与发展。道德秩序源于中国乡村是一个熟人道德社会,在农业生产中孕育深厚的道德
文明与道德文化,如睦邻文化、养老文化。在现代化社会转型中,乡村既有维持人际关系的信念、价值观、符号系统
与话语等被打破,道德秩序出现无序。福山曾指出,以信息为基础的经济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各种实惠的同时,也给
我们的社会生活和道德生活带来某些坏事,如社会资本降低,道德出现小型化,犯罪与社会混乱加剧四,他将这种社
会秩序状况称之为“大分裂”。虽然国乡村社会尚未出现西方国家的“大分裂”,但是构建乡村道德秩序的任务并不比西方
国家轻松。如何构建乡村道德秩序也一直受到学界的重视。学界主要沿着三个方向对乡村道德秩序的构建进行研究,
即构建主体说、构建文化说、构建制度说。
第一,构建主体说。主体可以是个体也可以由个体组成的组织。传统时期构建乡村社会道德秩序的个体有士绅、
绅士等,费孝通认为,绅士由退任的官僚或是官僚的亲戚构成。绅士通过教化风俗管理公产、主导公益、修乡贤祠等
构建乡村道德秩序。现代的个体主体有新乡贤、村两委负责人等,其通过发挥道德示范作用、模范带头作用,对乡村
道德文化与农民道德素养的提升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传统时期构建的组织多以家庭、家族、乡约、信仰组织等为依托。
家庭作为社会最基本的组织单元,家庭伦理关系被认为是维系乡村社会伦理关系的基础;由血缘、地缘关系结成的宗族
组织,通过道德说教、宗法礼仪“正人心、厚风俗”,纠正族人的越轨行为:乡约作为一种中国古代特有的以美德教化方
式整合乡村社会道德生活和社会秩序的基层教化组织:佛教、道教以及其他宗教信仰组织通过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
建构具有绝对权威的崇拜体系,定期举办宗教活动等方式来引导规范世人行为,从而对乡村社会道德秩序的构建产生
极大影响。现代组织较为多元化,如两委组织、志愿组织、乡贤理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这些组织通过
说理、评议、奖惩等途径来规范村民的行为。
第二,构建文化说。悠久的农耕社会孕育独特的农业文明,以祖先为核心产生的家文化、孝道文化约束家庭成员
的行为。换句话说,“中国乡村社会道德秩序的动力系统主要来自祖先崇拜”与儒家学说。血缘理性赋予了共同体成员在
位置、权力、责任等方面的关系行为,这种对等意识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成为不言自明的习惯,能够得到可以
实现的预期,成为一种理性自觉。赵旭东等人强调乡村文化是乡村秩序的基石,形塑着乡村群众的共同价值观念、行
为准则和伦理规范 4。在此基础上,杨艳认为应该从加强意识形态引领、传承乡村优秀传统文化、重构乡土文化等方面
重塑乡村文化,使乡村回归到和谐融洽、互信互惠的理想乡村社会秩序。相反,慈孝文化则陷入缺失存在基础,伦理
价值失范等困境。
第三,构建制度说。凡勃伦最早给出制度的定义,“制度实质上就是个人或社会对有关某些关系或某些作用的一
般思想习惯,而生活方式所由构成的是,在某一时期或社会发展的某一阶段通行的制度的综合,因此从心理学的方面
来说,可以概括地把它说成是一种流行的精神态度或一种流行的生活理论”。制度是由符号性要素、社会活动和物质资
源构成的持久的社会结构,它为人们及其互动提供了栖身之所,并为组织和社會生活提供规制性、规范性和文化一认
知性要素和资源。传统乡村的制度包括功过格、村规民约等,明末清初的功过格利用分类明确的“功格”和“过格”引导人
们多行善事,以积分作为道德行为评价标准,传统道德制度通过言语、模仿、习得等进行传承。乡规民约明显的作用
在于其“公约”性质,运用某一个利益相近、身份相同、地域相邻、习性相亲的集体的意志来实现相互间的约束和调整。
陈振亮认为乡规民约是村民自治形态下乡村伦理道德秩序建设的最佳路径选择 7。现代的正式制度有村民自治、村规民
约、积分制等,其中积分制以积分管理为主要形式,从农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身边事人手,将乡村重要事务量化
为积分指标,通过民主的方式形成积分评价办法,再以此为依据对村民日常行为进行评价形成积分,根据积分给予相
应的奖赏或约束。
学界对构建主体、文化、制度的分析有利于构建乡村社会道德秩序。同时,学界对构建乡村道德秩序的研究呈现
两个特点:一是研究内容上重构建的主体与文化,轻构建的制度;二是研究方法上以横向的规范研究居多,缺少纵向历
史的比较研究。
现在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道德秩序的构建需要制度,制度成为重塑道德秩序的路径。姜姝认为现在村民普遍存
在道德焦虑问题,其使用库尔特,韦兰的制度变迁理论进行分析,认为乡村存在制度供给不足,需要通过制度建构来
恢复乡村道德秩序 9。苏令银指出,道德不仅需要自律还需要他律,他律就表现为社会制度安排,作为外在性的社会制
度约束是构建社会道德秩序的基础2w。R Hardin 认为,道德可以被设计,其构成的制度应该遵循一定的目的。
Seumas Miller 在《Themoral foundations of social institutions:a philosophical study》一书中指出,社会制度要以道
德为基础,制度对社会道德也具有建构作用四。这说明,对构建乡村社会道德秩序的制度进行研究十分有必要。明末
清初出现过功过格制度,现代乡村正在推进积分制,两种制度工具都是以积分量化道德行为作为基本的准则。那么,
从传统时期的功过格到现代的积分制两种制度工具是如何发生改变的?二者在构建乡村社会道德秩序的内在逻辑上有
何差异?通过审视两者的发展变化,针对如何巩固积分制制度在乡村治理中长效运作,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提出建议。
二、制度工具:功过格与积分制的内容
(一)功过格的基本内容
明清时期的江浙一带,商品经济极为发达,在财富的影响下,人们的思想观念受到一定的侵蚀。《株林野史》
《昭阳趣史》等色情文学泛滥,奢淫之风盛行。经济机会的增加不断冲击既有的社会等级结构,社会阶级中主佃之间
经常发生矛盾与冲突,社会成员之间道德维系的力量出现松动。于是,以功过格为载体的“劝善活动”兴起。所谓渭功过
格,是指“将中国的民族道德区别为善(功)与恶(过),具体地分类记述,并以数量计算善恶行为的书籍”。功过格可
以理解为记录个人善恶功过的簿子,其内容来源于劝善书,即一套传统宗教信仰及道德伦理原则。而劝善书则是由社
会知识分子或者文人创作。
功过格的发起主体与其社会目标具有一致性。明清时期盛行的功过格由中下阶层的文人发起,通过写书讲学等文
化输出方式影响中下层人士,旨在维护封建等级秩序,服务于统治者阶级。
从认知方面来看,其所依赖的思想基础、主要内容、核心观点等受社会环境、统治阶级等因素的影响。功过格将
传统儒释道三教思想相融合,充分吸取传统文化、习俗的养分,其强调的核心观点是积德行善与因果报应,个人做的
善事恶行都会回报到家庭,甚至整个家族的兴衰之中,集中体现在科举功名与家族子嗣繁衍上。
在规范方式上,功过格瞄准的是个人道德修养,关注私人道德领域较多,要求个人根据量化的道德私下记载功过
行为,形成道德簿子,作为因果报应的凭据。从生成的制度来看,功过格源于传统文化,实质上是一种内生型制度,
在運行中将奖惩相结合,“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形成奖惩型制度。
(二)积分制的基本内容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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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乡村社会秩序的制度工具:功过格与积分制的比较研究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社会文明程度提出新要求,到2035年,我国“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在乡村中,村民思想道德秩序是乡村治理的稳定器,由此需要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三治融合”才可以实现乡村振兴的“治理有效”。德治关系到乡村治理深层次的文化与信仰认同,可以对基层治理起到润滑与浸润的作用,降低乡村治理成本。但是,在当下的乡村社会中,原有的“道德共同体”被打破,道德危机已经出现。个体从道德情感的约束中脱离,家庭尊老、爱老、养老的氛围被稀释,村民之间邻里冷漠、道德水平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