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市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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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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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
为促进我市学前教育持续、健康、优质、普惠发展,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
若干意见》(中发〔2018〕39 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
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意见》(苏
发〔2019〕19 号)《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
法》(教督〔2020〕1号)《江苏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
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苏教督委办〔2020〕8号)文件
精神,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
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
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牢牢把握学前教育正确发
展方向,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
体系,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满足
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
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坚持党的领导、政府主导、改革创新、规范管理四个
基本原则,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普及性、优
质化,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
系,形成完善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政策保障
体系,为幼儿提供更加充裕、更加普惠、更加优质的学前
教育。到 2025 年,我市全面普及学前教育,学前三年毛入
园率达到 99.8%,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
90%以上,省市优质园在园幼儿占比达 90%以上。城镇地
区平均每 1万常住人口配套设置 1所幼儿园,每个乡镇
(园区)至少有 1所省优质公办中心幼儿园、1所特殊儿童
融合教育资源中心。90%以上的幼儿园班额符合《幼儿园
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小班不超过 25 人,中班不超过 30
人,大班不超过 35 人)。所有幼儿园均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按《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足配齐各类
教职工,每班达到“两教一保”省定标准。幼儿园专任教师总
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 1:15,在编教师占比达教师
总数 50%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占比达 85%以上。幼
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在现有基础上逐年提高,预算定额标准
逐步达到小学同等水平。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
性教育经费中占比高于6%。
通过五年时间,力争使全市学前教育体制机制更加完
善、优质资源更加丰富、结构布局更加科学、教育公平更
加凸显、保教质量不断提高、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缓
解、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提升我市“江苏省学前教育
改革发展示范区”和“江苏省区域推进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
设”的品牌影响力,创成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真正
办人民群众满意的高邮学前教育。
三、主要措施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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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为促进我市学前教育持续、健康、优质、普惠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意见》(苏发〔2019〕19号)《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20〕1号)《江苏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苏教督委办〔2020〕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牢牢把握学前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