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考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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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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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
(厅字〔2019〕x 号,以下简称《规定》)和中共 xxx 委办公厅、xxx 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x 委办〔2019〕x 号)文件要求,根据 x 委办
公厅、x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xxx 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办法(试行)》(x
委办〔2017〕x 号)规定,现制定 2021 年度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考评细则。
一、考评对象
各 xx 党委、政府;x 直有关部门(单位)。
二、xx 考评细则
(一)组织领导(20 分)
1.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10 分)(x 食安办)
评分细则:(1)xx 党委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规定》第七条明确的 6 项工作职
责,共 2 分。根据履职情况报告逐项打分,1 项职责未履行,扣 0.4 分,扣完为止。
(2)xx 政府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规定》第八条明确的 6 项工作职责,共 2 分。
根据履职情况报告逐项打分,1 项职责未履行,扣 0.4 分,扣完为止。
(3)xx 党委常委会其他委员全面履行《规定》第九条明确的工作职责,共 2 分
对照 xx 本级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根据履职情况报告逐项打分,每一位 xx 党
委常委会其他委员未履职或履职不到位,扣 0.3 分,扣完为止。
(4)xx 政府分管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人全面履行《规定》第十条明确的 8 项工作
职责,共 2 分。根据履职情况报告逐项打分,1 项职责未履行,扣 0.3 分,扣完为止。
(5)xx 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全面履行《规定》第十一条明确的工作职责,共
2 分。对照 xx 本级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根据履职情况报告逐项打分,每一位
xx 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未履职或履职不到位,扣 0.3 分,扣完为止。
2.统筹领导食品安全工作。(2 分)(x 食安办)
评分细则:(1)制定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向社会公开发布
接受监督,共 1 分。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扣 0.5 分;未向社会公开发布,扣 0.5 分。
(2)按照 x 委办公厅、x 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要求,
报告本行政区域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共 1 分。未按要求报告,扣 1 分。
3.提升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8 分)
评分细则:(1)xx 公安机关加强食品安全执法办案专业、技术和业务能力建设,
提升打击食品犯罪能力,共 1 分。根据掌握完成公安厅年度部署相关工作情况,未完
成的 xx 公安机关扣 1 分。(公安厅)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共 2 分。区域内绿色食品、有机农产
品生产经营主体全部入驻国家(x 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未达到的
按比例扣分,此项最多扣 0.5 分;市县两级监管、检测、执法工作机构应用国家(x
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开展监管、检测、执法业务,县均录入 300 条
以上,未达到的按比例扣分,每发现 1 条虚假信息扣 0.1 分,此项最多扣 0.5 分(三
州考评指标减半);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主体应用国家(x 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
溯管理信息平台录入产品生产批次、销售批次数据,县均分别录入 1000 条、1200 条
以上,未达到的按比例扣分,每发现 1 条虚假信息扣 0.1 分,此项最多扣 0.5 分(三
州考评指标减半);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
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挂钩工作开展不到位,扣 0.5 分。
(3)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共 1 分。未稳定和加强基层农产品质
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扣 0.3 分;未建立并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扣 0.3
分;获证市县农产品质检机构未通过或无故不参加 2021 年 x 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
术能力验证,或未按时复查换证,每个扣 0.2 分,此项最多扣 1 分。(农业农村厅)
(4)落实《意见》“加强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确保有足够资源履行
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及其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要以食品安
全为首要职责”的工作要求,共 2 分。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机制不健全,无食品安全监
管工作机构或相应机制,扣 0.5 分;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力量不能满足监管需要,监管
队伍结构较上年无明显改善,专业化(食品、法律相关专业)占比低于 30%,扣 0.5
分;食品安全监管经历或执法工作经历2 年以上人员占比低于 30%,扣 0.5 分;未开
展食品安全监管业务培训,扣 0.5 分。(x 市场监管局人事处)。
(5)推进肉菜等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共 1 分。指导商场超市、餐馆酒店严
格落实肉菜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来源可追溯,有 5 项及以上具体案例得1
分,每少1 项具体案例扣 0.2 分。(商务厅)
(6)开展食品安全科技攻关或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并取得实效,得1 分,否
则不得分。(科技厅)
(二)年度重点工作(65 分)
1.完成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年度任务(34 分)
(1)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和风险监测行动。(4 分)(x 卫生健康委)
①落实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能力提升要求,规范、及时完成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备案工作,共 1 分。有 1 次未及时完成备案,本项不得分;1 次未规范完成备案,扣
0.5 分,扣完为止。
②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培训、指导解答和跟踪评价工作,共 1 分。未开展相关
宣贯培训、指导解答,扣 0.5 分;未开展相关跟踪评价工作,扣 0.5 分。
③ 哨点医院按规定上报食源性疾病病例,共 1 分。其中:三州二级及以上医疗机
构平均达到 100 例,其他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平均达到 120 例,其余医疗机构应开
展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工作。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上报病例数未达到要求,每降低 1%扣
0.2 分,扣完为止;其余医疗机构每有一家未上报病例扣 0.2 分,扣完为止。
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完成率100%,部门会商研判食品安全风险,按要求上
报年度分析报告,共 1 分。监测任务完成率每降低 1%扣 0.2 分;xx 卫生健康委未汇总
分析同级相关部门风险监测数据,组织会商研判食品安全风险,形成年度食品安全风
险监测分析报告报本 xx 人民政府和 x 卫生健康委,扣 0.5 分。两项合计扣分最多扣 1
分。
(2)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3 分)
①完成 2021 年度农用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工作,列入整治清单企
业完成整治任务,共 2 分。完成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工作得1 分,否则不得分;
完成整治任务得1 分,否则按完成比例相应扣分。(生态环境厅)
② 扎实开展农资打假和“治违禁促提升”行动,共 1 分。对本行政辖区内农资打
假和“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工作进行部署,每少一项工作扣 0.2 分,此项最多
扣 0.8 分;未公布本地农资和农产品监督抽查结果,扣 0.2 分;根据全 x 工作部署,
按时按要求完成各阶段工作,每出现 1 次工作延误扣 0.2 分,此项最多扣 0.8 分;未开
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和宣传,扣 0.2 分。(农业农村厅)
(3)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3 分)
①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职责,严格执行学校食堂和外购食品管理规定,推
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提高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
率,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 100%,共 2 分。“明厨亮灶”覆盖率每降低
1%,扣 0.2 分,此项最多扣 1 分;本行政区域内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全部收回
自主经营﹐每发现 1 例非自主经营的情况,扣 0.5 分,此项最多扣 1 分。(教育厅)
②完成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任务,共 1 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
训率未达到 100%,扣 0.5 分;在线抽查考核覆盖率未达到 30%,抽考合格率未达到
90%,扣 0.5 分。(x 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处)
③(减分项)发生校园非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每件扣 0.2 分;发生校园Ⅳ级食
品安全突发事件每件扣 0.5 分;发生校园Ⅲ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每件扣 1 分。此项扣
分不设限。(x 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处)
(4)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2 分)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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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厅字〔2019〕x号,以下简称《规定》)和中共xxx委办公厅、xx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x委办〔2019〕x号)文件要求,根据x委办公厅、x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xxx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办法(试行)》(x委办〔2017〕x号)规定,现制定2021年度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考评细则。一、考评对象各xx党委、政府;x直有关部门(单位)。二、xx考评细则(一)组织领导(20分)1.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10分)(x食安办)评分细则:(1)xx党委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规定》第七条明确的6项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