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自查工作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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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自查工作的自查报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办根据督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工作要求:(四)降低企业杠杆率。督查采取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和综合性措施,有效控制非金融类企业杠杆率,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切实防范风险等情况。(牵头单位:自治区金融办,配合单位:广西银监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等)二、落实情况:第一,在落实降低企业杠杆率的过程中,我市坚持以市场化、法治化的方式,减少行政性、指令性干预,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主要方向是通过合规的顶层设计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