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持全面依法治市,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常委会始终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认真履职尽责,扎实推进依法治市各项工作,不断丰富
我市民主法治实践内涵。
(一)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加强对宪法的学习宣传,主导制定全市“ 宪法宣传周” 活
动方案,牵头开展“ 12· 4” 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系列活动。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依法
选举或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宣誓 229 人次,增强被选举或任命人员的宪法观念和履职担
当意识。听取审议我市“ 七五” 普法决议执行情况报告,作出“ 八五” 普法决议。抓好民法典
学习宣传,推动民法典贯彻实施。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在全省率先建立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
共备案审查“ 一府两院” 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报送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决定决议 66
件。
(二)努力提升立法质量。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
格局,充分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围绕“ 山、水、文、城、侨”,深入推进“ 小切口” 立法。在
立法选项、问题导向、法规内容、立法依据、地方特色等五个方面“ 力求精准”,《江门市“ 小切
口”立法的实践与思考》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内部刊物上刊发。认真贯彻 习近平 总书记关于培育践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论述,制定《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
提升社会文明程度,让文明“ 软实力” 成为江门经济社会发展的“ 硬支撑”。落实《粤港澳大
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突出侨乡特色,对《江门市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促进条例(草案)》进行
初次审议。创新立法工作机制,发挥市地方立法研究院、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咨询专家作用,
为地方立法提供智力支撑。
(三)着力促进社会公平善治。听取审议市政府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督促行政机关
不断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首次听取审议市监委关于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
专项报告,推动依法监察。开展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全市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
作等专项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
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检查《江门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江门市户外广告和
招牌设置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规范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市容市貌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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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546 人次,及时回应群众合理诉求,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四)大力推进“ 国字号” 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加强支持和指导,推动江海区人大常委
会成功创建全省唯一的“ 国字号” 基层立法联系点。落实市委“ 四个典范” 工作要求,高标准
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活动中心和法治广场建设,努力打造全国一流的基层立法联系点。截至
2021 年底,共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下发的 18 部法律草案意见征集,上报建议 265 条,被
采纳 38 条,意见征集工作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迅速行动” 的评
价,《江海区基层立法联系点“ 百日记”》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工作简报单篇刊发。充分发
挥“ 国字号” 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市 16 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整体提升。
2021 年 9月,承办全省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交流会,我市工作得到与会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
委和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充分肯定。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常委会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努
力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一)做优做实民生实事票决制。2019 年,我市将重大事项讨论决定与监督工作有机结合,
率先在全省开展市、县、镇三级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形成“ 年初问计划、年中问进度、年底问
结果、翌年回头看” 的“ 全链条闭环” 监督模式,实现监督由“ 阶段性” 到“ 全过程”,让“
民声” 决定“ 民生”。三年来,三级人大共票决民生实事 1631 项,解决了一大批群众生产生活中
的“ 老大难” 问题。2021 年,为进一步深化民生实事票决制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探索开展民生“
微实事” 工作,建立“ 代表提、政府办、人大督” 工作机制,办理民生“ 微实事” 51 件,推动
解决农村学校食堂“ 柴火灶” 升级改造、村级道路改造等困扰群众多年的“ 小急难”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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