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仲梓:在《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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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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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贯彻实施座
谈会上的讲话
许仲梓
201X 年11 月27 日
同志们:
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
《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将于 201X 年12 月1日起施行。
今天,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在这里联合召开贯彻实施座
谈会,目的是推动《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刚才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后龙同志就《条例》的主要
内容作了说明解读,省委副秘书长徐莹同志就《条例》的
贯彻宣传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地方志办公室、省司法厅、
扬州市地方志办公室、南通海安市地方志办公室、苏州吴
中区东山镇、南师大文学院等部门单位的负责同志就落实
《条例》作了交流发言,提出了具体措施,讲得都很好。
下面,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再讲几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地方志是我国的文化瑰宝,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独
特的文化传统,已传承两千多年。江苏作为方志之乡、方
志大省,制定《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显得尤为重要。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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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上的讲话许仲梓201X年11月27日同志们: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将于201X年12月1日起施行。今天,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在这里联合召开贯彻实施座谈会,目的是推动《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刚才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后龙同志就《条例》的主要内容作了说明解读,省委副秘书长徐莹同志就《条例》的贯彻宣传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地方志办公室、省司法厅、扬州市地方志办公室、南通海安市地方志办公室、苏州吴中区东山镇、南师大文学院等部门单位的负责同志就落实《条例》作了交流发言,提出了具体措施,讲得都很好。下面,我代表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