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管理及审计反馈整改工作调研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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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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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管理及审计反
馈整改工作调研的报告
根据《X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管理及审计反馈整
改工作调研的通知》(X医保函〔2023〕171 号)文件精神,
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对《关于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结算差额
超支部分补偿的请示》(X 医保〔2023〕70 号)文的执行情
况
(一)已支付情况。2023 年X月19 日至 2023 年X月
15 日,已经支付 7间定点医院医保住院费用结算差额超支
费用补偿金额。
(二)2023 年度医保费用年终清算时已录入情况。根
据市局文件精神,在 2023 年1月对 X县定点医院进行 2023
年度医保费用年终清算时,将医保住院费用结算差额超支
费用补偿金额以“增加费用”的方式录入,作为支付或多付情
况下的抵扣冲减。
(三)尚未支付情况。尚未支付医保住院费用结算差
额超支费用补偿 13700 元。其中:
1.城镇职工。在 2023 年5月对 X县定点医院进行 2023
年度医保费用年终清算时,由于部分定点医院目前已不是
城镇职工医保定点医院,所以未能在 2023 年度清算工作中
将城镇职工医保住院费用结算差额超支费用补偿金额录入
作支付或抵扣冲减,合计 13200 元。详细数据为:X县慢性
病防治站 3100 元;北坡镇卫生院 2100 元;乐民镇卫生院
1200
元;建新镇卫生院 600 元,江洪镇卫生院 100 元;河头
镇卫生院 1900 元;草潭镇卫生院 300 元;港门镇卫生院
800 元;洋青镇卫生院 3100 元。
2.城乡居民。X县慢性病防治站近几年没有住院业务,
不在 2023 年度医保费用年终清算名单,所以未将该站城乡
居民医保住院费用结算差额超支费用补偿金额 500 元进行支
付。
二、2023 年度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协议的签订情
况
目前,正在开展协议签订工作。下一步,按照市局统
一部署,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完成签订工作。
三、基金拨付情况和建议
(一)基金拨付情况。2023 年度 1-4月,拨付定点医
疗机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预付款 40882531.79
元;拨付定点医疗机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预
付款 11461400 元。
(二)关于住院费用预付款方案的建议
1.市局预付款指导思想。《X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
费用按病种分值结算实施办法》(X医保〔2023〕76 号)
第三章病种分值结算第十二条指出:“定点医疗机构的月预
付资金总额,按照该定点医疗机构上年度医保统筹基金发
生额的月平均值的 80%确定,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每月 20 日
前将预付款划拨给定点医疗机构。”
2.X 县医保定点医院概况。在落实省审计要求对 2022
年度 X县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清算欠款的追缴工作、
X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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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管理及审计反馈整改工作调研的报告根据《X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管理及审计反馈整改工作调研的通知》(X医保函〔2023〕171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一、对《关于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结算差额超支部分补偿的请示》(X医保〔2023〕70号)文的执行情况(一)已支付情况。2023年X月19日至2023年X月15日,已经支付7间定点医院医保住院费用结算差额超支费用补偿金额。(二)2023年度医保费用年终清算时已录入情况。根据市局文件精神,在2023年1月对X县定点医院进行2023年度医保费用年终清算时,将医保住院费用结算差额超支费用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