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村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三治”方略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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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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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乡村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三治”方略调
研报告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
乡村处于国家治理的底层,为解决乡村的可治理性,有关
文件把乡村界定为乡镇及其以下行政区域,包括乡镇和行
政村(自然村)两个层次。依照此标准统计,我国大约有
xxxx 个乡村组织,乡村人口约占全国总人口的 xx%。基层
治理主体“主要是指国家县乡一级的政府部门,或者指城市
社区一级的部门,以及各行政部门的职能部门”。乡村治理
成效不仅影响乡村自身发展,更牵涉整个国家的长治久安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自治、法治、德治”(以下简称“三
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乡
村社会治理新格局,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
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我们要认真研究乡村治理进
程中“三治”方略的内涵、作用和实施进路等问题,揭示乡村
“三治”方略的内在逻辑和制度安排,夯实乡村社会治理这个
根基,助力乡村良政善治的达成。
一、“三治”方略的内涵、体系、内在机理
根据中央文献资料和有关文件,乡村基层“治理方略”是
指经过精心设计并通过实践运用、检验且效果良好、显著
的手段和策略。所谓“三治”是乡村各级组织按照我国治理体
系进行的“自治、法治、德治”。目前在社会治理上,一般都
把乡村基层治理定位于村级治理,“三治”是基本方略。
(一)“三治”方略的内涵
乡村治理中将“三治”作为一种系统化工具、策略,实现
乡村良政善治的效果且被自觉采用时,就称为“三治”方略。
其中“自治”本质上就是民治,即民主之治,也就是人民共建
共治共享。通过“自治”增加活力,创新“自治”运行机制,尊
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激发人民群众的自治资源,形成基
层治理的内生驱动力,保障人民群众在基层治理中的权益
以主人翁身份积极参与其中并享有评判权。“法治”是通过
“规则之治、程序之治”实现治理;是依法治国的全面贯彻,
是乡村治理的基本手段。良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及法治手段
推进基层治理是实现乡村治理强有力的保障。通过司法便
民、调解模式的创新及社区网格化等推进法治效力在基层
的广泛应用。德治,即“以德治理”,对乡村干部、群众进行
思想政治教育、政策宣传,以实现党的思想渗入,动员社
会各种力量积极参与乡村公共事务的治理活动。通过强化
道德教育,以德润人心,引领民风。通过“德治”发挥社会主
义核心价值观、家教家风、道德评议的作用。将“德治”内化
为村民尊重且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对“自治”和“法治”形成
补充,以“德治”扬正气,最终实现乡村社会既安定有序又充
满活力。
(二)“三治”方略治理体系
“三治”方略由两个基本层次构成:一是“三治”方略的科
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三治”方略的合理运用。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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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乡村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三治”方略调研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乡村处于国家治理的底层,为解决乡村的可治理性,有关文件把乡村界定为乡镇及其以下行政区域,包括乡镇和行政村(自然村)两个层次。依照此标准统计,我国大约有xxxx个乡村组织,乡村人口约占全国总人口的xx%。基层治理主体“主要是指国家县乡一级的政府部门,或者指城市社区一级的部门,以及各行政部门的职能部门”。乡村治理成效不仅影响乡村自身发展,更牵涉整个国家的长治久安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自治、法治、德治”(以下简称“三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乡村社会治理新格局,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