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度重视,庆祝活动总体上规格较高。30 个自治州的
庆祝活动,各省区已基本形成惯例,组成由各省区党政主要负责同
志任团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军区有关副省级领导任副团
长,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高规格祝贺团前往祝贺。县庆活
动中,广西、湖南、辽宁等省规格较高,祝贺团组成与州庆相似,
团长为 1 位省(自治区)委常委;贵州、河北、甘肃等省祝贺团团
长为 1 位省级领导。
(二)建章立制,初步规范了筹办工作和庆祝活动。在部分省
区,好的做法逐步成为惯例、甚至政策法规。2003 年,广西下发
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成立逢
10 周年庆祝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政办发〔2003〕118 号),
这是全国比较早的系统规范县庆活动的省级文件,涵盖了基本原则、
筹备工作要求、资金与项目支持、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安全保障措
施等内容。湖南、青海、甘肃等省份也已经出台或正在制定相关文
件。在自治州县制定的《自治条例》中,普遍对开展州县庆做了相
关规定。
(三)为民办事,给予州县庆一定的项目和资金支持。目前多
数省份通过增加当年财政转移支付,安排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等方
式促进州县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如恩施 20 周年州庆前,湖北省
政府安排 2亿元州庆专项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建设;州庆
期间,省委书记李鸿忠、省长王国生等 9 位省领导主持召开现场办
公会,解决了经济社会发展的 49 个具体问题。湖南省政府办公会
决定 2014 年起给予每个县 3000 万元专项转移支付、7000 万元县
庆项目,共1 个亿的县庆专项支持。广西、贵州等省区也明确规定
了对州县庆活动的项目资金支持力度。
(四)促进团结,使庆祝活动成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重要载
体,成为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要标志。州县庆期间,隆重举
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中央和地方的各级领导深入基层开展走
访慰问活动,从中央到省、市(州)、县的各类媒体集中宣传自治
地方改革发展成就、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和民族团结模范的先进事迹,
使得“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更深入人心,有力地弘
扬了团结奋进的正能量。
(五)构建平台,使庆祝活动成为自治地方转型升级、改革发
展的重要助力。庆祝活动前后团结一致、共谋发展的良好氛围,为
自治地方加速发展提供了优越环境。如吉林延边、广东乳源、广西
三江等州县,充分利用上级政府的支持和社会各界、各族群众对州
县庆节日的拥护,集中推进旧城改造,恢复创建民族风貌,大力推
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使城乡面貌焕然一新。阿坝、甘南等藏族
自治州,把州庆活动与藏族传统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