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小金库”清理整治的工作总结

202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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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小金库”清理整治的工作总
结
市财政局:
根据《宜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小金库”清理整治工作的
通知》(宜市财监发〔2018〕2号)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巡察问题交办通知》“常态化、全覆盖加强机关财务
监督检查,全面提升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和业务审查把关能力”
要求,我区认真开展“小金库”清理整治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
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工作专班
成立了由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区财政局、区审计
局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从区财政局、区审
计局抽调人员组成 6个工作重点检查组,对重点单位进行检查。
二、明确工作的范围和内容
(一)清理整治范围。纳入预算管理或有财政拨款的部门
和单位,重点是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二)清理整治内容。全面深入开展“小金库”清理整治,
对违反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规定账户、账簿
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进行清理检查,坚
决查处贪污、私分、行贿、受贿,以及套取会议费、培训费和
出国(境)费用等设立“小金库”问题。主要内容包括: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
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薄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8、其它违法违规违纪设立“小金库”。
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我区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全区开展的财务管理大检查工作
认真组织自查,全区 229 个单位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报送了
《“小金库”自查自 纠 情 况报告表 》 等 相关资料 , 签 订了
《“小金库”自查自纠承诺书》,自查面达到 100%,做到了不
走过场,实现了全覆盖,并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四、认真开展重点督查
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分别对黄花镇、分乡镇、东城试验区
夷陵经发集团、夷陵城发集团、区水利局、区交通局、区畜牧
局、区住建局、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区发展局、区移
民局、区人社局、夷陵医院、区国土资源局、区扶贫办、区林
业局、区农业局等单位进行了重点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在资
金管理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单位多头开设银行账户。主要为专项资金较多的单
位和部门开设的特设账户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以及国有及国有
控股企业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二)库存现金超限额。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库
存现金超出单位 3天至 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现金数额现象
较普遍。
(三)大额现金结算。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超范围、
超过使用现金限额部分未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公务卡结算和银
行转账结算现象较普遍。
(四)违规借出资金。借出现金未按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
续,未在账簿中记录。
(五)支出结算不及时。支出未实行一事一结,个别单位
还存在跨年度结算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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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小金库”清理整治的工作总结市财政局:根据《宜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小金库”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宜市财监发〔2018〕2号)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巡察问题交办通知》“常态化、全覆盖加强机关财务监督检查,全面提升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和业务审查把关能力”要求,我区认真开展“小金库”清理整治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一、成立工作专班成立了由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从区财政局、区审计局抽调人员组成6个工作重点检查组,对重点单位进行检查。二、明确工作的范围和内容(一)清理整治范围。纳入预算管理或有财政拨款的部门和单位,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