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靶向发力,强化“ 三大攻坚战” 的使命担当——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严厉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办理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 22 件 50 人,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61
件 170 人,立案监督 11 件。办理的 43 亿余元的 MMM 特大网络诈骗案入选年度龙江检察八大
典型案例。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选派 20 名优秀骨干驻村,争取产业项目 7 个、扶贫资金 369
万元。助力乡村脱贫攻坚,严厉打击涉农犯罪,办理了全省首例种子安全领域从业禁止公益诉讼
案件。办理了毛某销售假种子案,入选全国“ 四个最严” 典型案例。
——坚持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联合 10 家行政单位,开展为期三年的破坏环境资源专项整
治行动,实行“ 一年严厉打击、两年补植复绿、三年长效常治” 的工作措施,建立全省首个补
植复绿“ 司法示范林”,办理补植复绿案件 89 件,补植复绿林地 7000 余亩。经验做法被省委
政法委转发,被知名法学专家点评为“ 黑河经验”。持续开展扬尘污染防治、黑土地保护、固体
废弃物防治等 9 个环境领域专项监督,全力守护黑河的蓝天、黑土、碧水。
(二)精准施策,着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主动服务自贸区建设。制定了疫情防控期间
为黑河自贸片区提供检察保障的十条意见,起草了黑河自贸片区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实施方
案。制作了检察官常态化联络卡,确定了刑事、民行、公益诉讼等部门的检察官联系值班制度,
主动当好自贸区企业的“ 服务员”。
——精心搭建“ 五个平台”。走访企业 51 家,解答企业经营法律问题 36 个,邀请 52 位企
业家参加检察开放日,听取民企呼声,增进司法认同。为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搭建了共建共赢“
五个平台”,经验做法被省委政法委转发。
——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开展涉企人员羁押必要性审查,及时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
8 人,被评为全省十大精品案例。开展涉企刑事“ 挂案” 清理专项监督,清理久侦不立、久拖
不决案件 71 件。积极推进涉企案件公开听证,作出不起诉决定 10 人。如,对 4 名湖南籍民营
企业家作出不起诉处理,让企业重获“ 新生”,被代表委员称为“ 温情司法”,被评为全省助力
复工复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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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制发检察建议有效堵塞管理漏洞。为达到“ 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的效果,共制发社
会治理类检察建议 34 份。如,办理一起氰化物投毒抢劫案中,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引起了相关
部门高度重视,开展了全市大检查行动,消除了安全隐患。
——完善协作机制切实提升治理效能。联合自然资源局等 11 家单位会签了市域社会治理行
动方案,建立了执法互助、线索移送等 6 项协作机制,确保各部门在参与市域治理中职责清晰、
配合高效。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整合执法司法资源,向市委提出的建立
信息共享平台的请示,被纳入全市法治建设工作方案。
二、护航社会稳定,在维护安定和谐中展现检察作为
(一)确保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
共安全犯罪,严格办理涉外案件,对重大刑事案件实现 100%提前介入。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对
涉疫案件实行引导跟踪、及时预警、速办速结,提前介入涉疫案件 7 件 9 人,切实保障人民群
众健康安全。
——提升打击犯罪工作质效。优化检警协作、强化监检衔接,提前介入刑事案件、职务犯罪
案件 327 件,介入量逐年上升,切实提升案件质效。不断优化“ 案-件比”,办案平均周期明显
缩短,极大地解决了司法程序空转、办案周期长等问题。
——全力做好疏导维稳。协调有关单位采取多种手段综合施策,积极做好利益受损群体思想
疏导和情绪稳控,扎实推进平安黑河建设,进行受损群体思想疏导 20 余次,提供心理咨询 15 次。
积极开展金融领域、涉农领域法治宣传工作,用法治思想扭转诉求的不当表达,引导正确舆论导
向。
(二)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黑恶犯罪。坚持依法严惩与精准打击相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