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评价制度 加快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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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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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评价制度 加快人才培养
人才评价是人才队伍建设的指挥棒。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
提出,“深化人才分类评价改革和科教界‘帽子’治理,建立
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鼓励
各类人才潜心钻研、厚积薄发。”近年来,有关部门和各地区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分类推进人才评价制度改革,深化项目评
审、人才评价、学科评估、机构评估改革,开展“唯论文、唯
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清理,优化整合部委和地方人才
计划,在创新人才评价制度方面积极探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同时也应清醒看到,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经济社会高质
量发展的需求相比,我国人才评价制度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
特别是在科研、人才与学科评价中,“唯论文”“唯奖项”
“唯帽子”现象普遍,成为主要评价指标;部分高校和科研院
所在人才引进、评价考核等管理过程中,更是把“帽子”作为
重要指标,并且与薪酬待遇、资源配置、职务晋升、住房分配
等高度关联。同时,分类评价机制尚未完全建立,不少高校和
科研机构的人才评价标准简单划一,片面追求量化指标,论文
数量、项目及获奖层级、帽子等与个人名利、学科评估、机构
排名等紧密挂钩。这些问题在相当程度上导致了学术浮躁化、
功利主义、科研伦理问题等系统性危害,严重侵蚀了潜心科研、
创新唯实的学术生态。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
战略,加快建设国家高水平人才高地,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
亟须深化改革与创新完善我国科研和人才评价制度,破除科教
界“唯帽子”难题,以有效激发广大科教人员的内在活力和创
造力。
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
系。要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成果、履职实绩与实
际贡献等,把解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助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的实际贡献作为评价的核心标准。要激励各类科教人员将服务
国家高质量发展、攻克区域发展中的关键问题作为自身使命和
重要职责,特别是引导中青年科教人员将关注点、工作重心从
“发论文”“数篇数”“追帽子”转向更加注重“干实事”
“出实绩”“做贡献”上,有效激发科教队伍的活力与创造力,
为各类人才潜心钻研营造良好学术生态环境,促进科研活动的
实质性产出与效能提升。
深化人才分类评价改革。要分类构建符合科研活动特点、
体现人才成长规律的评价指标体系。按照文理工农医等各不同
学科,依据不同岗位、不同领域人才特点和职责,考虑其承担
国家重大任务、基础研究、理论研究、应用研究等方面贡献,
建立科学合理、各有侧重、适用于不同类型科研人才的特色化
成果分类认证与核心评价指标。要科学设立不同类型人才的多
元评价主体,创新评价方式。建立以同行评价为基础的业内评
价机制,并注重引入市场评价、社会效果评价。基础研究人才以
同行学术评价为主,并加强国际同行评价;应用、工程、技术
类研究人才可由专家、用户与市场等相关第三方评价;社会科
学类人才评价重在同行专家评价和社会影响。要遵循不同类型
科研规律和人才成长发展规律,科学合理分类设置不同的评价
考核周期与评价程序,鼓励支持持续研究和中长期积累。
深化人才管理和使用制度改革。要进一步赋予、落实用人
单位自主权。尊重并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主导作用,支持用人单
位结合自身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评价人才,促进人才评价与培
养、使用、激励等相衔接。合理界定和下放人才评价权限,推
动具备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及其他人才智力
密集单位自主开展评价聘用工作。要破除人才评价行政化、
“官本位”倾向,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等作用。对开展自主评
价的单位,同级或上级行政管理部门不再进行资格审批,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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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评价制度加快人才培养人才评价是人才队伍建设的指挥棒。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化人才分类评价改革和科教界‘帽子’治理,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鼓励各类人才潜心钻研、厚积薄发。”近年来,有关部门和各地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分类推进人才评价制度改革,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学科评估、机构评估改革,开展“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清理,优化整合部委和地方人才计划,在创新人才评价制度方面积极探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同时也应清醒看到,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求相比,我国人才评价制度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特别是在科研、人才与学科评价中,“唯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