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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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近年来,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组织
推动、多元调解、源头治理,持续提高矛盾纠纷化解实效,不
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主要做法如下:
一、强化组织推动,为矛盾纠纷化解提供保障
一是加强信访工作领导。县委常委会议每月听取信访工作
汇报,对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进行分析
研判。二是坚持领导接访下访。常态化开门接访、主动下访,
每天由县级领导在群众工作中心接访,现场交办矛盾问题。县
级领导直接包案,通过开展“四下基层”、矛盾纠纷大排查、
化解重信重访等活动,解决信访问题。实行乡镇书记周六固定
接访、村(社区)书记随时接访,推动矛盾问题解决在镇域。
三是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发挥县、乡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作用,
建立联席会议、信访态势分析、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信访
工作督查等制度,每月召开信访联席会议研判分析。四是强化
协调联动。组织动员各方资源力量,对矛盾纠纷、特殊群体和
风险隐患,开展大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制定问题清单,研判
隐患等级,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多元调解,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效
一是加强全面排查。政法、人社、住建、交运、卫健等行
业主管部门以及有关群团组织、基层组织,聚焦婚恋家庭、邻
里关系、涉众金融、欠资欠薪、征地拆迁、医疗卫生等领域,
每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确保全覆盖、底数清、情况明。对排
查出来的矛盾纠纷,乡镇、有关部门分清性质类型、明确管辖
范围、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
信访行政三级办理、诉讼、法律监督“路线图”,在法治轨道
上推动化解。二是加强多元化解。对一般性矛盾纠纷,鼓励引
导当事人通过自愿和解、依法调解等方式,及时就地化解。充
分发挥“五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军人、老模范、老
教师)作用,利用村规民约,协商解决争议;司法所、民调委
等部门及时介入,明法析理,阐释利害,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
调解协议。组织律师、法官、司法所长,每周开展一次在线培
训,确保政策理解到位,法律讲解到位,提升化解质量。对可
能引发重大不稳定因素的矛盾纠纷,采取挂牌督办、领导包案
等方式,统筹研究针对性措施,及时调处。对群体性、涉众性
矛盾纠纷,充分发挥 23 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作用,防止
矛盾升级、风险外溢、关联叠加。三是加强专班推进。对疑难
复杂信访事项,成立工作专班,按照一个事项、一名领导、一
套班子、一事一策、一抓到底的工作模式,紧盯时间节点,实
行挂图作战,项目化推进解决。县委书记、县长主持召开信访
积案化解专题会和推进会,政法委书记每周主持召开一次信访
工作联席会议,专题听取汇报,分析研判案件,研究方案措施,
有效推动信访积案化解。四是坚持依法解决。对进入诉讼环节
的矛盾纠纷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督促指导办理案件的政法机
关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严格公正司法,高质量办好每一
个案件,并同步做好以案释法说理、心理疏导干预、困难帮扶
救助等工作,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服判息诉”。
三、强化源头治理,夯实基层平安法治根基
一是坚持依法决策行政。加强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
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均
邀请专业法律人员作为第三方参与。用足用好法律顾问力量,
当好依法决策的参谋助手。二是坚持培树法治信仰。立足“全
民守法”目标,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
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浓厚法治氛围。一方面,抓好重点人群的
普法。围绕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民等重点人群开展普法,提高
法治宣传教育的精准性。另一方面,用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制。哪个机关、哪个工作人员执法,就由哪个机关、哪个工作
标签: #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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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经验交流材料近年来,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组织推动、多元调解、源头治理,持续提高矛盾纠纷化解实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主要做法如下:一、强化组织推动,为矛盾纠纷化解提供保障一是加强信访工作领导。县委常委会议每月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对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进行分析研判。二是坚持领导接访下访。常态化开门接访、主动下访,每天由县级领导在群众工作中心接访,现场交办矛盾问题。县级领导直接包案,通过开展“四下基层”、矛盾纠纷大排查、化解重信重访等活动,解决信访问题。实行乡镇书记周六固定接访、村(社区)书记随时接访,推动矛盾问题解决在镇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