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发文件需审慎 如何发文要动脑——一篇“问题公文”带来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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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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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文件需审慎 如何发文要动脑——一篇
“问题公文”带来的思考
制发文件需审慎
如何发文要动脑
——一篇“问题公文”带来的思考
成 文
前不久的某一天,我像往常一样,坐在办公室里
审签文件。摆在我面前的,有阅办件、批办件,也有签发件,
用不同颜色的文件夹装着,厚厚一大摞,就像一座小山。
签完一份又一份,我顺手拿起了一份拟下发的文件。这个
文件稿已经过主办科室、办公室、分管领导层层审核,按理说
不会有什么大问题。但我拿起稿子一看,问题还不小——把本
应直接转发的文件换了个版头、改了下抬头,加了些细化的内
容,变成了制发件,这是典型的换汤不换药、吃力不讨好。
拟制印发文件是公文处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机关(部
门、单位)正式印发的文件,按照原文的来源渠道,可以分为
“制发”“转发”“批转”三种情形。如果把信息、简报也纳
入广义公文的范畴,还可以加上“编发”这一情形。其中,制
发件的来源渠道是本机关;转发件的来源渠道是上级机关、不
相隶属机关(被转文件可直接执行或参照执行,无需作大的改
动或另行制定文件,但可在转发通知中就贯彻执行提出要求)
以及有自主行文权的下级机关(被转件本可直接发文,但为了
引起相关部门、单位的重视,更好地推动落实,由上级机关提
高行文规格进行转发);批转件的来源渠道是下级机关(对文
中所涉及的事项,该机关没有独立的行文权,或事项处理超出
该机关的职权范围,须经领导机关批准后方可实施)。根据行
文理由,制发件又可分为自主制发、授权制发、配套制发三种
类型,其中自主制发是本机关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拟制印
发;授权制发则是经本级党委或政府授权,由党委、政府部门
单独或联合制发文件,经批准可在文中冠以“经党委(政府)
同意”;配套制发是根据上级文件中关于制定配套文件的明确
要求,或者根据本地本部门抓落实的需要,自主提出并按有关
规定报经核准后,制定印发专门文件,对上位文件中的相关内
容予以细化或作出补充,因地制宜提出具体落实措施。配套制
发文件的时候,可以“一配一”,也可以是“多件套”,这需
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把握,但总的原则应当是“少而精”。
需要注意的是,地方党委不得转发中央文件及上级党委文
件,这是中央办公厅 2023 年 4 月印发的《规范地方党委政策
性文件制定工作规定》中提出的“硬要求”。同理可得,地方
政府也不宜转发国务院及上级政府文件。为什么?因为我们党
和国家实行的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中央及上级党委
与地方党委之间,国务院、上级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都是领
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对地方党委、政府来说,执行上级文件是
服从上级领导的重要体现,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的事情,无
论转不转发文件,文件中的部署要求都必须严格执行、坚决落
实。而且,不搞层层转发文件,有助于提高行政效能、减轻基
层负担、避免资源浪费。
但是,地方党委、政府部门转发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却是
常见的,有的时候也是必要的,因为多数上级部门与对应的下
级部门之间是指导关系而不是领导关系(垂直管理部门除外)。
而且,上级部门印发的文件有时只印发到下一级部门,有的文
件还定有密级或者内容属于工作秘密,不能公开发布或通过互
联网、手机、微信等传播,如果不进行转发,再下一级部门是
看不到的,就会造成“沙滩流水不到头”的现象,文件精神就
无法触底落地、终端见效。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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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文件需审慎如何发文要动脑——一篇“问题公文”带来的思考制发文件需审慎如何发文要动脑——一篇“问题公文”带来的思考成文前不久的某一天,我像往常一样,坐在办公室里审签文件。摆在我面前的,有阅办件、批办件,也有签发件,用不同颜色的文件夹装着,厚厚一大摞,就像一座小山。签完一份又一份,我顺手拿起了一份拟下发的文件。这个文件稿已经过主办科室、办公室、分管领导层层审核,按理说不会有什么大问题。但我拿起稿子一看,问题还不小——把本应直接转发的文件换了个版头、改了下抬头,加了些细化的内容,变成了制发件,这是典型的换汤不换药、吃力不讨好。拟制印发文件是公文处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机关(部门、单位)正式印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