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委导师制和“传帮带”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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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委导师制和“传帮带”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加强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年轻干部的锻炼培养,不断提高年轻
干部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实践技能,激励年轻干部履职尽责、
担当作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干部队伍梯队,推进纪检监察干部工作
换挡提速,经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试行年轻
干部培养导师制,现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 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
九大精神及 A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按照
中央纪委的部署及赵乐际同志重要讲话要求,坚持把政治教育放在
首位,注重质量,讲究实效,强化教育培养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
效性,使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年轻干部的综合素质快速提升,工作能
力不断增强。
  (二)主要任务。自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针
对县纪委监委转隶干部、新进干部较多,纪法衔接、法法衔接把握
不够精准,纪检监察干部综合能力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的现状,立
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变化、新要求和新挑战,以培养“静时能思
开口能讲、提笔能写、出去能干”的纪检监察干部为目标,选出一
批政治素养过硬、业务能力突出、工作经验丰富的班子成员、中层
11”“1 N”
“传帮带”结对培养,促进年轻干部在思想理念、行为习惯、作风
素质上与县纪委监委深度融合认同,在政治鉴别能力、业务工作能
力、拒腐防变能
力上全面提升,着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
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二、培养对象和导师选配
  (一)培养对象。培养对象为县纪检监察系统新进年轻干部,
一般符合以下条件:(1)县纪检监察系统纪委监委新招录聘用工作
不满 2人员,或虽满 2年还需进一步培养的人员;(2)从
3)县纪检监察系统借调抽调人员(不以干代人员)。
  (二)导师和帮带人。采取个人自组织
批作风过硬、素质较高、经验丰富、业务水平突出的班子成员、部
责人或业务骨干担任导师,县纪委监委委员会研究
定。
  ()帮带对象根据县纪检监察系统年轻干部实际
,按照人特点、业务对口、有学习的原则,以部
双向征定导师帮带人和培养对象
委监委主要导同意后实施。
  、导师职责
  结合年轻干部补短板弱项、提能力的现实需要,导师要针
年轻干部的特点,立足工作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培养工
作方案,对新进干部在思想上导、工作上指导、作风上炼、经
验上传年轻干部担子、任务,年轻干部
在实践历练砥砺品质、增长才干、健康

标签: #实施方案

摘要:

纪委监委导师制和“传帮带”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加强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年轻干部的锻炼培养,不断提高年轻干部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实践技能,激励年轻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干部队伍梯队,推进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换挡提速,经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试行年轻干部培养导师制,现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A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按照中央纪委的部署及赵乐际同志重要讲话要求,坚持把政治教育放在首位,注重质量,讲究实效,强化教育培养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使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年轻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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