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培训班辅导提纲: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原因分析兼谈信访制度问题及工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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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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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培训班辅导提纲: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原因分析兼
谈信访制度问题及工作建议
作为人民群众重要救济途径的信访机制,在学术界一直颇受争
议,有学者(特别是法学界学者)认为,在当前社会高速发展的大
背景下,面对越来越复杂的群众矛盾、群众与政府矛盾,信访途径
的救济方式显得过于原始和落后,特别是对于本文着意探究的涉法
涉诉的信访事项的处理,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支持,甚至在某些极
端情况下还可能出现政府打压信访群众的情况,会进一步引起“滚
雪球”似的效应,将小事变成大事、将一件事变为多件事,对依法
治国的推进不利,从而建议废止信访制度;另有学者(主要是偏重
于政策国情研究的学者)认为,我国的法制化建设还不健全,人民
群众的普法教育还达不到能够正确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水平,
而且司法腐败情况还未完全根除,执法队伍素质还有待提高,兼之
通过法律途径反映解决问题手续较多、成本较高,多不为群众采纳,
因此在现阶段,信访途径仍然是我国不可或缺的救济途径。即使是
涉法涉诉的信访事项,依然可以通过非诉途径予以解决。
2022 年2月25 日,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于 5月1日正式
实行《信访工作条例》;2022 年10 月,在党的 XX 大会议上,习近
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
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加强和改进人民
信访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
完善网格化管
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
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事实表明,
信访工作并未被废止或者弱化,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加强,这
似乎印证了后一种观点。
我国的信访一般以1951 年政务院(即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处
理人民来信和接见人民工作的决定》作为确立的标志,其实,这种
极具中国特色的信访制度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最初起源可以追
溯于古代的直诉制度,大家广为熟知的敲登闻鼓、拦皇帝车架、上
书陈情其实就是直诉制度的表现。新中国成立后,信访制度作为党
与群众保持血肉联系的重要途径,成为党的群众工作重要组成部分,
是民意上达的重要方式之一。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信访
成为群众表达诉求、反映问题的渠道,现在信访的职责范围早已远
远超出了当初设立时的初衷,信访人将各级信访部门视为一级裁判
机构,并将解决问题的期望寄予信访部门,但这恰恰是信访部门所
不具有的职能。
与之相反的则是法律在信访人之间普遍不具备应有的“公信
力”,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信访人在被引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时,
大多明确表示“不走法律程序,要求政府解决”,这种“信访不信
法”的情况,对信访工作来说无异于“重病沉疴”,对于这种情况
的出现,本文努力结合信访工作一线实际情况,探究涉法涉诉信访
事项的成因,并尝试寻找一条未来信访工作机制的发展前景之路。
一、信访人“不信法”的原因分析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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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培训班辅导提纲: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原因分析兼谈信访制度问题及工作建议 作为人民群众重要救济途径的信访机制,在学术界一直颇受争议,有学者(特别是法学界学者)认为,在当前社会高速发展的大背景下,面对越来越复杂的群众矛盾、群众与政府矛盾,信访途径的救济方式显得过于原始和落后,特别是对于本文着意探究的涉法涉诉的信访事项的处理,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支持,甚至在某些极端情况下还可能出现政府打压信访群众的情况,会进一步引起“滚雪球”似的效应,将小事变成大事、将一件事变为多件事,对依法治国的推进不利,从而建议废止信访制度;另有学者(主要是偏重于政策国情研究的学者)认为,我国的法制化建设还不健全,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