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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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考核细则
  一、考核组织
  (一)成立由党委分管领导为组长,党政办公室(落实主体责
任办公室、信访办公室、法治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统战部)、
党委宣传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
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团委、工会办等部门组成的学
院党建工作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院属各单位、部门党建工作考
核。
  (二)考核工作每年一次,年底进行。考核结果运用在该学年
两个学期。
  (三)考核内容分一、二、三级考核条目,三级考核条目分为
ABC三类考核方式。
  A类为日常考评条目,由相应负责部门提供考核结果。对未落
实工作要求的条目扣减相应分数,该二级条目分扣完为止。
  B
作出评价。对未落实工作要求的条目扣减相应分数,该二级条目分
扣完为止。
  C
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级评定,然后折算为得分。优秀
合格、基本合格分别按该条目标准分 100%80%50%计分,不合
格计 0分。综合测评与总支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同期进行。
  二、考核内容与分值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25 分)(负责部门:
党政办公室、组织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
  1.组织领导与工作机制(9分)。
  A类,工作计划、总结等材料报送,督办事项办理,安全稳定
信息报送与处置,党风廉政建设纳入计划等。
  B类,落实学院党政部署的重点工作和重要任务等。
  2.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9 分)。
  A
“廉政风险”清单,民主生活会通报及问题整改,事务公开等。
  B
警示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执行落实各项制度,推进“清廉船院”
建设,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情况等。
  3.作风建设与纪律建设(4 分)。
  A类,执行“八项规定”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党
员干部勤政廉政,党员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
  4.落实依法治校(3 分)。
  A类,贯彻落实依纪依法依规治校相关管理制度,开展法治宣
传教育活动等。
  B类,落实《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指标》各项指标要求情况。
  (二)开展组织与统战工作情况(25 分)(负责部门:组织部
统战部、人事处)
  1.组织活动(8分)。
摘要:

党建工作考核细则  一、考核组织  (一)成立由党委分管领导为组长,党政办公室(落实主体责任办公室、信访办公室、法治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党委宣传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团委、工会办等部门组成的学院党建工作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院属各单位、部门党建工作考核。  (二)考核工作每年一次,年底进行。考核结果运用在该学年两个学期。  (三)考核内容分一、二、三级考核条目,三级考核条目分为A、B、C三类考核方式。  A类为日常考评条目,由相应负责部门提供考核结果。对未落实工作要求的条目扣减相应分数,该二级条目分扣完为止。  B类为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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