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文化生态。二是加强载体推动。2015 年以来,**州相
继 开展苗年、侗年、姊妹节、“**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侗族 大歌百村歌唱大赛”等节庆和赛事活动, 以节庆支持、
赛事 激励的方式增强群众文化传承的自信心和自觉性,推
动侗族 大歌、苗族飞歌、苗族古歌、侗戏等非遗项目的整体
性保护。 三是非遗名录申报得到提升。**州现有人类非遗
代表作 1 项 3 处、国家级非遗 56 项 78 处,数量位居全
国同级地州市首 位; 省级非遗 218 项 307 处, 居全省第
一;州级非遗 329 项 417 处, 县(市)级非遗 1590 项。
截至 2023 年 12 月, **州 有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国
家级 3 处、省级 23 处、州级
26 处。
(二) 生产性保护取得新成果。 一是**州在全国率先启
动首批州级非遗传承人群的申报认定工作,激发非遗传承群
体的积极性。2017 年, **州创造性出台了《**州州级非物
质 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群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
有 效解决侗族大歌、苗族飞歌等集体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
人群 认定难的问题。二是推行易地扶贫搬迁“非遗随人走”
政策, 使传承有持续保障。“十三五”期间,全州实施了 30
多万人 的易地扶贫搬迁,并在搬迁安置点建有芦笙场、非遗
展示馆、 非遗扶贫就业工坊 39 个, 组建了 40 余支非遗传
承队伍, 将 原住地文化搬入新的社区, 并积极开展非遗传
承活动,让“指 尖技艺”真正转化为“指尖经济”。三是推
广“非遗+”减贫 模式, 实现人民群众就业增收, 有效推
动产业振兴、脱贫致
富。积极探索“非遗+乡村振兴”“非遗+研培”“非遗+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