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工作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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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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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工作情况通报
2018 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
照中央和省、市的部署要求,聚焦三年为期目标,充分发挥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全警动员、持续发力、攻坚克难
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取得新成绩、实现新突破,开创新局面。
一、整体情况
专项斗争开展三年来,截至 2020 年12 月18 日,我局共接收各类群众举报线索 23867 条。其中,举报涉
及黑恶及其他犯罪嫌疑类问题线索 10988 条,全部按期查结。经核查,核查结论为涉黑犯罪嫌疑 183 条,涉恶犯
罪嫌疑 790 条,其他犯罪嫌疑 4105 条。按照要求,11 月底前接收的线索,已全部实现“清仓”。共侦办恶势力团
伙以上案件 215 起。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0 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53 起、恶势力团伙案 142 起;共侦办涉
黑恶九类刑事案件 4810 起、破案 3203 起、刑拘 5853 人。7月底前立案侦办的 188 起涉黑涉恶案件,已全部起
诉,实现“清结”;全市共有涉黑恶 11 名部督目标逃犯和 65 名省督个案逃犯,已全部抓获,实现“清零”。全局 215
起恶势力团伙以上案件共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金资产 28.69 亿元,查封房产 415 套,查封车辆 920 辆。
坚持“扫黑”与“治乱”同步推进,紧盯城乡结合部等治安乱点以及“涉枪涉爆”“网络信息管理”“黄赌毒”“套路贷、
校园贷等新型领域犯罪”等社会乱象集中整治,共开展专项整治 370 次,整治乱点 229 处;坚持“一案三查”,以“一
案一整治”为抓手,充分发挥“公安提示函”的作用,对监管漏洞、行业乱象及公安内部执法不规范等重点整治,建立
长效机制,补短板、堵漏洞、强监管。全市公安机关共发《公安提示函》 983 份,收到回复 983 份,回复率
100%。
截至目前,我局专项斗争的各项打击指标和战果数据,始终位居全省前列,受到中央、省市各级领导和人民
群众的充分肯定和广泛赞誉。
二、主要做法
三年来,我局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实抓细,切实做到“六个坚持”: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强化组织领导。市局党委把专项斗争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了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肖西亮为组长,各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肖西亮副市长亲自部署、亲自指挥、亲任重点涉黑专
案组长,组织召开部署会、推进会、党委会等 50 余次专题会议,先后作出90 余次批示,多次听取、研究和解决工
作推进中的“瓶颈难题”。党委成员实行“联点包抓”,定期深入分管联系单位,督导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
题、解决问题,对重点线索、重点案件精心部署、靠前指挥。各警种部门和23 个分县局也都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扫黑除恶工作格局。
二是坚持规范管理,做强专业队伍。市局“扫黑办”分为综合协调、线索流转、案件打击、行业整治、执纪问责、
督导检查和宣传激励等7个工作组,集中办公,统一管理。市局、分县局两级“一办三队”,充实“扫黑办、线索核查
队、案件侦办队、执纪拔伞队”专业队伍,出台了刑侦、治安、法制、纪委、信访+其他警种的“5+N”建设规范。全
市公安机关各级扫黑除恶专业队伍共1840 人,为打赢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坚持精准打击,创新工作模式。坚持“线案同步”。以线索核查为引领,实行标准化研判、核查,闭环式流
转、回复,提升精准打击效能。严格落实线索进出口“两统一”,实行“三有一无”结论制(具有涉黑犯罪嫌疑、具有
涉恶犯罪嫌疑、具有其他犯罪或无犯罪嫌疑),健全线索摸排、研判、核查、流转、评估、回复、侦办等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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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工作情况通报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的部署要求,聚焦三年为期目标,充分发挥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全警动员、持续发力、攻坚克难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取得新成绩、实现新突破,开创新局面。一、整体情况专项斗争开展三年来,截至2020年12月18日,我局共接收各类群众举报线索23867条。其中,举报涉及黑恶及其他犯罪嫌疑类问题线索10988条,全部按期查结。经核查,核查结论为涉黑犯罪嫌疑183条,涉恶犯罪嫌疑790条,其他犯罪嫌疑4105条。按照要求,11月底前接收的线索,已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