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书记在2024年市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六次集体学习会上的研讨发言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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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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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书记在 2024 年市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第 六次集体学习会上的研讨发言材料
同志们:
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赋予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
的三项根本职责,三者相互衔接、相互配合,共同构成纪检
监察工作的完整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
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推进监督、
执纪、问责的规范化制度化,先后多次修订《中国共产党党
内监督条例》(2016 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5
年、2018 年、2023 年)、《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016
年、 2019 年),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供党内法规依据
和制度 遵循。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工作体系,全面提升新时
代纪检监 察工作科学化水平,以高质量纪检监察工作深入
推进党风廉 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精准用好问责利
器,强化责任担 当意识。下面,围绕中心组研讨交流主
题,结合分管工作实
际,我谈几点体会。
一、问责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环节
在由监督、执纪、问责构成的纪检监察体系中,监督作
为纪检监察工作的主线,是执纪和问责的前提和基础,而执
纪和问责是监督的拓展和延伸。监督是日常性工作,以发现
问题为主,问责和执纪是对发现问题相关责任人的惩戒性工
作。执纪是对违反党纪政纪的一种处分,而问责是对责任缺
失的一种追究,是保证各项责任落实的有力手段。问责主要
是对各级党委、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 各级纪委及
其 领导成员, 重点是对主要负责人的问责, 是对落实党组
织管 理治党政治责任不力的责任追究。监督、执纪、问责
体现了
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下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定位。
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中,作为推进党内监督、执纪、
问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成果,《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成为纪
检监察工作秉持的三把利剑,为纪检监察部门依据党内法规
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制度遵循和“法理依据”。从党
内法规体系的位阶上看, 三部条例都属于基础性、主干性党
内法规,发挥“四梁八柱”的支撑作用, 聚焦解决管党治党
宽松软问题; 在“一加四”为基本框架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中, 三部条例都属于监督保障法规制度, 确保党员和干部行
使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从中央党内法规、部委党内法规、
地方党内法规体系构成上看,三部条例都属于中央党内法规,
是对全体党员和各级各类党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党内法
规。
问责条例既是对纪检监察机关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 也
是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工作人员和工作情况的自我约束, 旨在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是纪检监察体系的关键环节。
问责条例的修订与执行, 都与纪律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
密切相关, 三部党内法规相辅相成、协同推进, 一体推进纪
检监察工作制度的健全与完善,2016 年版党内监督条例中有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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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书记在2024年市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六次集体学习会上的研讨发言材料同志们: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赋予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三项根本职责,三者相互衔接、相互配合,共同构成纪检监察工作的完整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推进监督、执纪、问责的规范化制度化,先后多次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2016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5年、2018年、2023年)、《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016年、2019年),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供党内法规依据和制度遵循。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工作体系,全面提升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水平,以高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