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编办关于社会救助工作近三年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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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编办关于社会救助工作近三年工作情况报告
近三年来,县委编办立足机构编制工作职能,结合我县实际,有力
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
提升社会救助工作的专业能力、服务水平。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
如下:
定”规定,明确县民政局负责全县相关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
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
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二是利用乡镇机
构改革契机,在各镇整合设置社会事业局,负责全镇临时救助、城
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村民自治、社区建设、区划地名、殡葬管
理、社会组织培育、双拥优抚、就业创业、儿童关爱保护、流浪乞
讨人员以及残疾人工作,负责养老服务管理,发展社会福利事业。
定”规定认真履职,对照社会救助相关需求,设立社会救助科,具
体负责社会救助相关工作。利用此次机构改革契机,将内设机构慈
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更名为慈善事业促进科,负责慈善事业相
关工作。
三、整合事业单位,加强队伍建设。一方面优化整合县民政局下属
事业单位设置。撤销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县救助管理站(县申请
摘要:

县委编办关于社会救助工作近三年工作情况报告近三年来,县委编办立足机构编制工作职能,结合我县实际,有力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工作的专业能力、服务水平。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优化部门职责,发挥救助作用。一是重新拟定县民政局“三定”规定,明确县民政局负责全县相关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二是利用乡镇机构改革契机,在各镇整合设置社会事业局,负责全镇临时救助、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村民自治、社区建设、区划地名、殡葬管理、社会组织培育、双拥优抚、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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