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巡察整改工作质效的思考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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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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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升巡察整改工作质效的思考与建议
一、当前巡察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巡察机构问题及原因。
1.思想认识和工作布局有误区。巡察是一个发现问题、
报告问题、反馈移交问题、整改问题的整体,但在实际巡
察中,巡察办和巡察组把精力部署多用在巡察了解发现问
题上,无论是巡察规划、巡察计划,还是巡察方式方法上
都有一套较为科学合理的做法,发现问题的深度广度和质
量不断提高,而对于巡察反馈移交后的整改办理工则较少
顾忌,把巡察反馈移交看作是巡察的终点,巡察整改成了
盲区。另一方面,巡察组反馈移交后就意味着解散,特别
是异地交叉的巡察组,更是不见踪影,由巡察组审核整改
落实情况报告的制度规定不能得到落实,难免会形成无人
负责巡察整改的局面。
2.反馈移交问题质量不够高。由于种种原因,有的巡
察组组成成员素质不大适应巡察工作,巡察定位不够准确
对问题和问题线索的理解有偏差,发现问题的精准度不高
表述问题也不明确,使得巡察报告质量存在一些不足,反
馈的问题和移交给被巡擦单位的问题线索不够明确具体,
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政策和法律规定模糊的问题把握不
准确,甚至反馈移交对象明显不合适。上述情况,使得被
巡察单位不容易核查整改,出现巡察整改难点。
3.制度和机制不健全,整改监督责任不够明确。巡察
工作制度对巡察组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巡察工作报告和巡
察意
见反馈作了明确的要求,“发现不了问题是失职,发
现问题不如实报告是渎职”的刚性问责机制,更是突出了
巡察工作人员发现问题的主体作用,而对被巡察单位巡察
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则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和统一可
操作性强的评判标准,也没有形成一整套的责任追究机制
责任追究难以落到实处,出现拖延应付整改现象,一些问
题被高高拿起轻轻放下。目前,有关规定明确了纪检监察
机关和组织部门是监督整改落实的主体,但在具体整改中
这一规定没有能够实际操作。
(二)被巡察党组织的问题及原因。
1.整改主体责任树得不牢。被巡察单位往往对巡察的
重视程度较高,配合支持巡察的主动性较强,巡察组一旦
撤出,就感到巡察已经结束,巡察时绷紧的弦就会放松,
在反馈意见时也会心跳一阵子,至于如何整改,则很容易
护短掩丑,得过且过。这就导致制定的整改方案不务实,
缺乏实际操作性,缺乏针对性,整改措施不具体,空话套
话多,真招实招少。整改中以新的制度规定覆盖原有的制
度规定,以教育活动掩盖问题的整改,问题线索处理上能
推就推,能轻就轻,能解释说明不依规处理。
2.责任担当意识不够强。一些党组织抱有观望情绪,
怕触及矛盾,怕揭丑亮短,认为处理了违规违纪人员会损
害集体荣誉,掩盖单位政绩,只想开门谈成绩,关门说问
题,把违规违纪的人员袒护起来,把失职失察的责任包装
起来,不敢动真碰硬。有的党组织习惯于把落实整改的责
任推给纪检部门,不直接面对矛盾,隔岸观火,达不到应
有的整改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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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升巡察整改工作质效的思考与建议一、当前巡察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一)巡察机构问题及原因。1.思想认识和工作布局有误区。巡察是一个发现问题、报告问题、反馈移交问题、整改问题的整体,但在实际巡察中,巡察办和巡察组把精力部署多用在巡察了解发现问题上,无论是巡察规划、巡察计划,还是巡察方式方法上都有一套较为科学合理的做法,发现问题的深度广度和质量不断提高,而对于巡察反馈移交后的整改办理工则较少顾忌,把巡察反馈移交看作是巡察的终点,巡察整改成了盲区。另一方面,巡察组反馈移交后就意味着解散,特别是异地交叉的巡察组,更是不见踪影,由巡察组审核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的制度规定不能得到落实,难免会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