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产地烘干设施建设及应急救援体系试点项目公告
VIP专免
2024-06-12
999+
10.42KB
3 页
海报
侵权投诉
粮食产地烘干设施建设及应急救援体系试点项目公告
各农机合作社、农机合作联合社、从事农业生产的农场或公司:
经山西省农业机械中心安排,我县将安排实施粮食产地烘干设
施建设及应急救援体系试点项目,项目投资 80 万元,主要用于项目
烘干点成套装备以及安全预警监测系统补贴 78 万元,现场演示培训
等2万元。筛选条件为:
1.依法登记、证照齐全;财务管理、成员管理、机具管理、档
案管理、作业服务标准等相关规章制度健全,且运行规范。
2.申报主体要有已批的建设用地或农业设施用地,如当地政府
支持批建的亦可申报。
3.集中连片自有种植土地(或长期流转土地)在 200 亩以上,
托管土地面积在 1000 亩以上。
4.建设主体在历年承担农业发展项目上无不良记录,牵头人个
人征信记录良好。
5.申报主体如已有烘干点则不再申报,避免重复建设和产能
浪费。
有意向实施该项目的主体,可在 2024 年5月20 日前向 xx 县现
代农业发展中心书面申请,申请资料含:
1.项目申请书(附件 1)。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摘要:
展开>>
收起<<
粮食产地烘干设施建设及应急救援体系试点项目公告各农机合作社、农机合作联合社、从事农业生产的农场或公司: 经山西省农业机械中心安排,我县将安排实施粮食产地烘干设施建设及应急救援体系试点项目,项目投资8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烘干点成套装备以及安全预警监测系统补贴78万元,现场演示培训等2万元。筛选条件为: 1.依法登记、证照齐全;财务管理、成员管理、机具管理、档案管理、作业服务标准等相关规章制度健全,且运行规范。 2.申报主体要有已批的建设用地或农业设施用地,如当地政府支持批建的亦可申报。 3.集中连片自有种植土地(或长期流转土地)在200亩以上,托管土地面积在1000亩以上。 4.建设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