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部城镇建设专班工作规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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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
部城镇建设专班工作规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共湛江市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
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中共湛江
委、民政印发<于全百县
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意
>通知市“万村展工
,
班”)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
量发展工
程”(以下简称“百千万工程”)城镇建设工作的组织领
导和统筹协调,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二条市城镇建设专班在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以下
简称“市指挥部”)的领导和市指挥部办公室的指导下开
展工作,对市指挥部负责,向市指挥部请示报告工作。
第三条市城镇建设专班总召集人由市政府分管住房城乡建
设工作的副市长兼任,副总召集人由市政府协调住房城乡
-2-
任,日常事务召集人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分管负责同志兼
任。
第四条市城镇建设专班成员包括市委统战部、市发展改革
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
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市商
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
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
理局、
市供销社、湛江市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国家金融监督
管理总局湛江监管分局、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
局等单
位分管负责同志。
第五条市城镇建设专班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专班办公
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承担专班日常事务和统筹
协调等工作。专班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负
责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分管负责同
志兼
任。
第六条市城镇建设专班总召集人、副总召集人、日常事务
召集人、成员等根据职务变动自然更替,及时调整。市城
摘要:

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部城镇建设专班工作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湛江市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中共湛江市委、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湛江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部工作规则(试行)》,为规范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部城镇建设专班(以下简称“市城镇建设专班”)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以下简称“百千万工程”)城镇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制定本工作规则。第二章机构设置第二条市城镇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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