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典型案例)湖北省秭归县:深化村民自治实践 建设“幸福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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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建设“幸福村落”——湖北省秭归县创新村民自治形式秭归县地处湖北省西部、长江西陵峡畔,是一个集老区、库区、坝区于一体的山区农业县、国家级贫困县,有着“脐橙之乡”的美誉。2001年,秭归县实行合村并组后,行政村平均面积超过10平方公里,平均人口1700多人,山大人稀,居住分散,当地村干部戏称“三五个村干部,数十里大山场,干部辛苦跑断了腿,堵不住老百姓埋怨的嘴”。面对基层治理的现实困境和农村发展的内在需求,2012年8月起,秭归在全县开展以“十个得到”为主要内容的“幸福村落”建设,要求经济得到发展、民生得到改善、环境得到保护、设施得到建设、文化得到传承、乡风得到净化、正义得到伸张、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