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提升组织力,强化党组织对乡村治理工作的统一领
导。由村党组织审议研究村级“三重一大”事项,由村党组织
提名村监委会、监事会、村民理事会成员人选,要求农村
各类组织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工作,推动农村党组织对其他
基层组织的领导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完善党
支部服务日制度和村干部包片、党员包户服务群众制度。
围绕产业发展提升党组织领航力,举办产业发展培训班。
蕉岭县以“村推镇选县考察”模式选拔 217 名优秀党员进入村
党组织书记后备队伍,培育 277 名党员致富带头人,打造
105 个党员创业带富基地。全县选派 291 名县直机关干部,
组成 97 个工作队到其出生地(成长地)开展“联乡兴村”工
作,帮群众解决小微问题 500 多件,为群众办实事和好事
1600 多件。
(二)“一张清单明事”健全权责体系
蕉岭县探索编制镇、村(居)权责清单,明确镇、村
(居)职权划分,明确公开权责运行流程图。将“晒”权力清
单、“亮”权力家底延伸到村(居)一级,让干部“看图说话”
“照单办事”,形成覆盖县、镇、村(居)三级的权责清单体
系,加强权责管理,打通乡村治理堵点。目前,全县镇级
权责清单、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村级组织协助政府工作事
项准入清单全部编制完成。8个镇按照行政审批标准化要求,
明确并向社会公布镇级权责清单事项 154 项;依托县、镇、
村三级党政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了进村政务服务“一窗口受
理、全程代办”。村党组织“三重一大”重要事权按程序列入
自治章程、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蕉岭县印发《蕉岭县村
(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事项指导目录》,明确村民委员
会群众自治工作职责事项 11 类共 47 项,村民委员会协助政
府工作职责事项 11 类共 70 项,应取消和禁入事项 19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