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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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
本制度。
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
标识,索取相关票证。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
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
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使
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使使
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使
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其他食品,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
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
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
才能上市销售。
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
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
化处理。
广
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施,对在场内销售的食品进行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禁止
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工作,对
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接受行政
执法部门的检查。
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冒伪劣
时,应及时报告当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食品购销台帐制度
摘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凡进入本经营单位的食品都应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第三条经营包装食品的,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三)商标、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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