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集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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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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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集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集团公司能及时了解集团各下属企业发生
的各类重大事件,确保集团公司在有关管理政策的制定和
重大决策方面有足够的信息支持,防范和控制集团的各类
经营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事项指对下属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
响、且该事项的报送未在集团正常信息沟通范畴内的例外
事项。具体指:对正常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影响的突发事
件、需报集团公司管理部批准的重大事项及其他重大事
项。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集团公司下属的全资企业、
控股企业以及未控股但由集团公司承包经营的企业(以下
简称为“下属企业” ),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组织保证
第四条 下属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的责任人为下属企业总
经理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常务副总经理。
第五条 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为集团下属企业重大事项
报告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或协助有关部门
对重大事项的处理以及对有关报告资料的收集、传送及存
档工作;并负责有关处理意见的反馈及执行情况的跟踪等
工作。
第三章 重大事项的范畴及报送程序
第六条 突发事项的内容及报送程序:
1、事项内容
⑴涉及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经营情况的突发性审计或
调查;
⑵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重大行政或经济处罚,且处罚
金额达人民币 x万元以上;
⑶将或有可能发生的、涉及金额达人民币 x万元的诉
讼或仲裁。
⑷由于企业内部管理或监控不力而导致的有关个人涉
及金额达人民币 x万元以上的重大违规违纪事件;
⑸因自然灾害、人为事故导致企业资产损失金额达人
民币 x万元以上的重大事项;
⑹发生因工死亡或伤愈后致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大
伤亡事故;
⑺发生各类原因导致的产品损失、或产品遭到客户拒
收的情况,损失金额达人民币 x万元以上的重大事故;
⑻其他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有(或可能有)重要影响的
事项。
2、报送程序及时间要求:
凡出现上述突发性事件,下属企业须于事发当日口头
向集团公司管理部或有关职能部门汇报,并于事发 2日内
填报《集团下属企业突发事项快报》(见附件一),事项
完毕后须将处理结果按《集团下属企业重大事项汇总简
表》(见附件二)填报集团公司,有必要报送详细说明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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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集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集团公司能及时了解集团各下属企业发生的各类重大事件,确保集团公司在有关管理政策的制定和重大决策方面有足够的信息支持,防范和控制集团的各类经营风险,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重大事项指对下属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且该事项的报送未在集团正常信息沟通范畴内的例外事项。具体指:对正常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影响的突发事件、需报集团公司管理部批准的重大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第三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集团公司下属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以及未控股但由集团公司承包经营的企业(以下简称为“下属企业”),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第二章组织保证第四条下属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的责任人为下属企业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