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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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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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
(2022—2025 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支持在新时代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精神,推进
“四区一高地”建设,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近日,
省政府印发《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2022—2025 年)》,主要内容如
下: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围绕“四
新”主攻“四化”,以“做多增量、优化存量、壮大体量、提升质量”为目标,按照
“市场配置、政府引导、产业引领、行业培育、要素支撑”的原则,更好发挥有效
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进一步深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形成大企业“顶天
立地”、中小企业“铺天盖地”、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枝繁叶茂”的良好格局。
(二)发展目标
市场主体总量大提升。到 2025 年,全省市场主体总量突破 550 万户、年
均增长 10%以上,万人拥有市场主体数达到全国中上水平;企业突破 130 万户。
新增规模以上企业 6600 户,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800 户、资质建筑企业
400 户、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 2000 户、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1400 户;引
进国内外优强企业 5000 户以上。
市场主体质量大提升。力争更多企业上榜企业 500 强和民营企业 500 强。
到2025 年,营收百亿级以上企业达到 48 户,其中千亿级达到 6户;上市挂牌
企业达到 100 户以上;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 1200 户;省级服务业龙头
企业达到 200 户;高新技术企业达到 2500 户以上,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
3200 户;培育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400 户以上;发展现代商贸服务业总部
企业 30 家;培育年进出口额 1亿元以上外贸企业 200 家,其中年进出口额 10
亿元以上 30 家,50 亿元以上 2家。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大型骨干企业培育壮大行动
1.做大做强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强强联合、上下游整合、外部引
进等方式做大做强,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带动力。实施旗舰引领工程,围绕打造
全国重要磷煤化工基地,培育壮大一批骨干企业,支持磷化集团、盘江集团等
大型国有企业打造千亿级企业。围绕打造世界酱香白酒核心产区建设全国重要
的白酒生产基地,做大做强一批酱香白酒企业,加快形成以茅台集团为引领的
酱香白酒企业“舰队”。围绕发展壮大新能源、新材料、大数据电子信息、高端装
备、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壮
大占据产业链中高端的行业领军企业,引进培育一批百亿级龙头骨干企业。通
过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对营业收入首次突破千亿级、五百亿级、百
亿级、十亿级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 500 万元、400 万元、300 万元、200 万
元的一次性奖励。围绕做强做优现代高效农业,优化要素配置、强化资源整合,培
育壮大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围绕做大做强现代服务业,大力推进服务业创新发展
十大工程,加快传统服务业改造升级、新兴服务业跨界融合,培育壮大一批服务业
龙头企业。通过省级服务业促进工业化城镇化专项资金,对本省和引进到落户发
展总部经济的批零住餐、电商等现代商贸服务企业,年销售额首次突破 100 亿元、
50 亿元、10 亿元且入统的,分别给予 500 万元、300 万元、100 万元的一-次
性奖励。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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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支持在新时代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精神,推进“四区一高地”建设,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近日,省政府印发《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主要内容如下: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一)总体要求坚持以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以“做多增量、优化存量、壮大体量、提升质量”为目标,按照“市场配置、政府引导、产业引领、行业培育、要素支撑”的原则,更好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进一步深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形成大企业“顶天立地”、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