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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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
征缴工作方案
据国 2023 民基险参
缴相关工作要求,按照《市医保局 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
XX 市税务局 市教育局 市民政局 市乡村振兴局 市残联关于
2023
XX 医保20229 号)10 18 2023
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切实
2023
保”)参保征缴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征缴范围
除参加职工医保外的 XX 区户籍城乡居民,均纳入居民
医保征缴范围;XX 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可选择户籍地参
保,也可选择居住地参保。
二、参保缴费标准
2023 960 /
政补助不低于 610 /人,个人缴费标准为 350 /人。
三、参保征缴时间
2023
缴费为辅的征缴方式,征缴期分为集中征缴期和零星征缴
期。
(一)集中征缴期
2022 10 20 日至 2023 331 日。
(二)零星征缴期
1.普通群众:2023 41日至 2023 10 31 日。
2.特定群体(退役军人及无工作配偶、职工医保转居民
保人殊困2023 412023 12
31 日。
3. 新生儿:2023 41日至 2024 331 日,其中
2024 11331 2023 10 112
31 日出生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至缴费之日止未满 90
天的新生儿)。
(三)缴费标准及待遇享受
1.集中征缴期内,普通群众按 350 /人标准参保缴费;
定额资助对象只需缴纳政府资助后剩余的应由个人自缴部
分费用;全额资助对象个人不缴费。集中征缴期内参保缴
费的,自 2023 1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2.零星征缴期内,普通群众按 960 /人标准参保缴费,
并从缴费之日起 60 日后(不含 60 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350 /
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3.军人退出现役当年、军人退出现役当年随军未就业配
偶,参加居民医保实行全年动态参保,缴费不受集中征缴
期限制,按 350 /人标准缴纳参保费用,在集中征缴期缴
2023 11
缴期缴费的,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4.90

标签: #工作方案

摘要:

区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方案根据国家、省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相关工作要求,按照《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XX市税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残联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的通知》(XX医保发〔2022〕9号)及10月18日全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征缴范围除参加职工医保外的XX区户籍城乡居民,均纳入居民医保征缴范围;非XX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可选择户籍地参保,也可选择居住地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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