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洪昌:深入学习领会XJP法治思想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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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焦洪昌
(2022 年 4 月 7 日)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重要内容。依宪治
国、依宪执政要解决的最核心问题,也是重点和难点问题,就是我国法治建设
问题。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内涵丰富、论述深
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
第一,习近平总书记深刻论述了我国宪法的根本政治原则,即坚持党
的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多次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比如,在《关于< 中共
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写道: “我国宪
法以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成果,确立
了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对这一点,要理直气壮
讲、大张旗鼓讲。要向干部群众讲清楚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做到正
本清源、以正视听。”
从 1954 年出台我国第一部宪法到历次的宪法修正案,都坚持了“党的领
导”这一根本原则。“五四宪法”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
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党的领导”体现在“工人阶级领
导”上,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1975 年宪法直接将“党的领
导”写入条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最高国家权力机
关。”“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
度,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1978 年宪法延续了这种写法。
1982 年宪法的序言里,多次写到“中国共产党领导”。当时,彭真同志作
为宪法修改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曾反复研究过如何在宪法中体现出党的领导的
重要性。比如:“一九四九年,以毛泽东主席为领袖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
族人民,在经历了长期的艰难曲折的武装斗争和其他形式的斗争以后,终于推
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取得
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新民主主义
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马
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战胜许多艰难险
阻而取得的。”“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指
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
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
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
的社会主义国家。”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深入发展,“党的领导” 一
直体现在宪法中。2018 年的宪法修正案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第一条第二款。“党的领导”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成为宪法的灵魂中枢。
第二,习近平总书记深刻论述了宪法至上的法制地位。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写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
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
定性、长期性。”
宪法在一个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要通过宪法本身加以确认。具体
而言,我国宪法明确写道,“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
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
高的法律效力。”宪法的根本法地位是如何体现出来的?一是面向过去,
二是面向未来。
面向过去,宪法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其中最核心的是, 中国
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灭了剥削阶级,形成了独立
的、比较完整的社会主义工业体系。面向未来,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和
根本制度。所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宪法地位的重要论述,揭示了我国宪法形式上和实质上的重要特征。
中国宪法至上的法制地位,体现在宪法和部门法的关系上。2011 年, 中
国向世界宣布,“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
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
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个法律体系是一个金
字塔形的结构,处在金字塔顶端的就是宪法,下面是现行有效的 291 部法律
(截至 2022 年 3月 11 日),分7个法律部门。比如,宪法相关法、民法商
法、行政法、经济法。再下面是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
例。
中国宪法至上的法制地位,还体现在其权威上。在中国,没有任何一个组
织或个人能凌驾于宪法之上。
第三,习近平总书记深刻论述了宪法的根本属性——人民性。
什么是宪法的基点,什么是宪法的核心归属?就是人民在国家中的地位。
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
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管理社会事
务。”中国人民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权力。除
此之外,人民还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社会
事务。
在部署疫情防控工作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
至上”,为疫情防控工作指明了方向。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落到
实处,我国在世界范围内率先控制住了疫情,保护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人民的权力在法律中也可转化为公民个人的权利。从整体上看,国家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但从个体角度看,宪法保障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习近
平谈治国理政》中写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
宪法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
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
第四,习近平总书记深刻论述了宪法的独特优势。
什么是独特优势?宪法规定了我国的根本任务、发展道路和奋斗目标。
有人说,对中国宪法的理解,特别是对文本的理解,有很多窗口,其中对
根本任务、发展道路、奋斗目标的理解打开了通往中国宪法的一扇窗户。
中国宪法和西方宪法一个很大的不同在于,我们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
务。从宪法发生学上看,西方所谓的立宪主义强调的更多是通过规范控制
国家公权力来保护个人自由,缓和个人和国家公权力之间持续存在的紧张
对抗性的关系。而中国宪法在长期奋斗和摸索中,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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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焦洪昌(2022年4月7日)“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重要内容。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要解决的最核心问题,也是重点和难点问题,就是我国法治建设问题。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第一,习近平总书记深刻论述了我国宪法的根本政治原则,即坚持党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多次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比如,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写道:“我国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