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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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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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报告
XX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诉源治理工作情况
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
抓前端、治未病。我国的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
加强诉源治理,将矛盾纠纷化解端口前移,对于降低群众解决
纠纷成本、促进基层法治建设、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等方面具
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近年来,县人民法院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
记“坚持将非诉讼纠纷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的指示要求,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融入党委领
导下的社会治理格局,准确把握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工作中的
定位、职能和使命,突出抓好对接、分流、指导、督促、确认
五个关键环节,构建了“1+4+24”涉诉矛盾系统共治工作机制1
1“1”指法院诉讼与非诉讼对接中心,“4”指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镇区街道调解、村居调解、
网格调解,“24”指县 24 家专业调解组织。
,有效提升基层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能力,将起诉到法
院的矛盾纠纷零成本的“返流”到源头化解,切实提升诉源治理
的靶向性、实效性。去年以来,共“返”源案件 12403 件,成功化
解6231 件,诉前调解分流率达 70%。矛盾纠纷“返”源化解,既
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费用,又缓解法院案件增长的压力,更有
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目标。辖区万人民
商事案件起诉率保持全省低位、全市最低,被市中院表彰为“诉
源治理减立量工程”先进集体,相关工作经验多次被法治日报、
人民法院报、XX 法治报、新华日报等国家级、省级主流媒体
报道。
(一)主动对接“开源”,汇聚源头共治合力
主动与辖区矛调中心、镇区街道、村居社区、网格及专业
调解组织进行对接,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一是打通对
接分流渠道。围绕诉前调解“分得出、有人接、调得了”目标,
成立非诉矛盾纠纷调处对接中心,主动与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以下简称县矛调中心)、镇区街道、村居网格和专业化调解
组织对接,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矛盾纠纷非诉多元化
解体系。在县委政法委的支持推动下,连续两年召开全县行业
性专业性调处机构会议,积极推进辖区多元解纷工作规范化、
制度化。积极争取人大、政协支持,打造“1+4”人大代表诉源治
理工作机制2,常态化派驻人大代表入驻法院非诉讼服务中心和
派出法庭,组织代表参与信访接待、协助人民调解员参与诉前
调解等工作,融合推进代表履职和诉源治理工作,不断凝聚诉
源治理工作合力。二是打造诉前调解阵地。
2“1”指在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人大代表诉源治理工作站,“4”指分别在栟茶、岔河、洋
口港、丰利(筹建中)四个人民法庭设立人大代表诉源治理工作室。
根据法院紧邻辖区矛调中心的区位优势,积极推进法院非
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着力打造老法官、金融纠纷、商会商事三
个调解中心。主动争取县编办和矛调中心支持,组织人民调解
员增聘工作,调解员由4名增至16 名,实现驻院庭人民调解员
全覆盖,形成以驻院庭人民调解员调解为主,镇区街道、行业
性专业性调解机构委派调解为辅的诉前调解工作模式。以金融
纠纷调解中心为例,自2022 年5月6日成立至今年8月30 日,
共分流调解案件 1003 件,全市最多。近期,我院金融纠纷调解
中心被 XX 中院、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 XX 分行等四
部门联合表彰为全市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先进集体。三是强
化考核推动作用。每月定期向县委政法委推送辖区各镇区(街
道)万人民商事案件起诉率情况3,推动纳入基层综治考核,倒
逼基层政府参与诉源治理工作的主动性。通过定期组织培训、
绩效考核等方式强化对调解员的日常管理,有效提升调解工作
实效。指派专人负责联系、对接诉前多元化解工作,加强诉前
分流调解案件管理,对于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调解不成功案件,
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确保案件快速流转。2022 年以来,全院
诉前调解平均用时 24.89 天,金融纠纷中心、商会商事中心诉
前调解平均用时仅15 天,大量纠纷在诉前得以高效化解。
(二)力推案件“回源”,激发源头联动活力
一是案件下沉靠前化解。
3万人民商事案件起诉率=法院受理的一审民商事案件数/该地区常住人口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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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报告XX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诉源治理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我国的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加强诉源治理,将矛盾纠纷化解端口前移,对于降低群众解决纠纷成本、促进基层法治建设、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等方面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近年来,县人民法院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将非诉讼纠纷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指示要求,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格局,准确把握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工作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