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市直单位党组(党委)党建实绩评价评分细则(印发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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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单位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
实绩评价评分细则
根据《2017 XX 市镇(街道)和市直单位党委
(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综合评价方案》,市直单位党组
(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综合得分由民主测评、党建实绩
45%记入。为全面、客观、公正评价市直单位党组(党委)
抓基层党建工作实绩,树牢党组(党委)抓党建的鲜明导
向,制定本评分细则。
一、计分方式
第一条 市直单位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实绩评价总
分为 100 分,评分项目分基础工作和重点工作两部分。
第二条 计分方式设起评分、扣分、加分三类。
第三条 各单位统一设起评分 60 分。
第四条 基础工作实行扣分制。当单位工作符合扣分项
目的扣分依据时,在起评分基础上扣减相应分值。
第五条 重点工作实行加分制。当单位工作满足加分项
目的加分依据时,在起评分基础上增加相应分值。
二、基础工作
摘要:

市直单位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实绩评价评分细则根据《2017年度XX市镇(街道)和市直单位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综合评价方案》,市直单位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综合得分由民主测评、党建实绩评价、年度工作考评三部分组成,其中党建实绩评价按45%记入。为全面、客观、公正评价市直单位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实绩,树牢党组(党委)抓党建的鲜明导向,制定本评分细则。一、计分方式第一条市直单位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实绩评价总分为100分,评分项目分基础工作和重点工作两部分。第二条计分方式设起评分、扣分、加分三类。第三条各单位统一设起评分60分。第四条基础工作实行扣分制。当单位工作符合扣分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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