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手册(学校)(二)
VIP专免
2024-01-10
999+
70.87KB
89 页
海报
侵权投诉
目录
为进一步贯彻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和完善 XX 学院学生党建工作的各个环节,规范
程序,完备手续,保证质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
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2014—2018 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
作规划》、《XX 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规范(试行)》、《关于在党员发展和教育
管理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党校培训机制的实施意见》、《中共 XX 大学支部工作细则》
(南党发[2021]34 号)等文件,结合 XX 学院实际情况,特编写《XX 大学 XX 学院学生
党建工作手册》。望学生党总支,各学生党支部在工作中,以此为学习参考,认真执
行,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范各项文书材料,完善党员档案,做好党员教育培训 ,
进一步提升学院学生党建工作水平,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为学校、学院党的建设和事
业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保证。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入党申请阶段
(一)递交入党申请书。
入党申请书的正文的内容一般包括:
(1)为何入党?主要是入党动机和对党的认识。
(2)成长经历和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情况,尤其是重大事
件中的表现。
(3)今后的努力方向,特别是如何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党 ##paidbegin##组
织。
(4)需要说明的问题,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等。
(二)填写《入党申请人登记表》。由党支部向学院党委领取或自行打印,一周
内填好,交给本单位党委秘书。党委秘书根据《入党申请人登记表》将有关信息录入
党统库。
(三)党支部一个月内派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主要是对其入党要求给予肯定,
介绍党的基本知识,说明入党条件、要求、程序等,了解其思想状况及入党动机,指
出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并填写《入党申请人谈话记实表》。
党支部要组织入党申请人进行学习,对入党申请人培养教育;入党申请人要定期
进行思想汇报,每个季度至少提交一份书面思想汇报。
党支部为每一位入党申请人建立档案,将其入党申请书、《入党申请人登记表》 、
《入党申请人谈话记实表》、思想汇报等材料及时装入《XX 大学党员专用材料袋》。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阶段
(一)推荐入党积极分子。采取党员推荐和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一般
采取会议方式进行。党员推荐由党支部组织,正式党员及预备党员均可参加推荐,填
写推荐票,推荐后填写《党员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群团组织推优按照团委有
关要求进行(填写《群团组织推优表》)。非团员或者已经超过在团年龄的,也可以
采用其他民主方式集体推荐。
(二)研究确定积极分子。支部大会在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基础上,研究确
定入党积极分子,填写会议记录表。
(注:党员人数少于或等于 7人不设支委会的支部,要召开支部大会,至少二分
之一以上同意方可列为积极分子;多于7人设支委会的支部,由支委会讨论确定,须
支部书记和全部支委参加且全体同意方可列为积极分子。)
(三)报上级党委备案。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报学院党委备案。学院
党委只备案盖章,无需提出是否同意的意见。
(四)指定培养联系人。党支部指派 1-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
察人,并填写《培养联系人登记表》。
领取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培养联系人要做好经常性培养教育工
作,有关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每半年填写一
次,培养联系人本人签字。
(五)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对他们提更高的要求,
使他们在实践中经过锻炼和考察,成长进步得更快。要坚持四项制度:
1.培训制度。参加 XX 学院分党校的培训并取得结业证。
2.汇报制度。入党积极分子至少每季度向党组织进行一次书面思想情况汇报。
3.考察制度。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至少每年对入党积极
分子队伍进行一次调整和补充。
4.分析制度。分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阶段
(一)确定发展对象
发展对象应具备条件: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
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或支部
大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应已取得学校认可的党校结
业证书。
程序如下:
1.党小组或培养联系人提出意见;
2.党支部分别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包括支部党员、同学、同事、辅导员、年级
主任、班导师或研究生导师等;一般采用开座谈会方式进行。分别填写征求意见会议
记录。
3.支委会或支部大会听取以上意见后,研究讨论发展对象的人选,做好会议记录。
4. 党支部填写《发展对象备案表》,报学院党委备案审批同意后,正式确定为发
展对象。
5. 为每一名发展对象建立党员档案,归入专用党员档案盒。
(二)确定入党介绍人
应当有2名正式党员担任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
定2名正式党员担任。填写《入党介绍人登记表》。
注: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为入党介绍人。
(三)政治审查
政审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
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
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审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或人员了解情
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等。未结婚的发展对象要求函调主要直系亲属即父母,已成
家的函调夫妻另一方。
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党支部负责填写《发展对象政审表》,政审情况应形成结论性材料。
(四)短期集中培训
参加学校党校组织的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三天(或 24 学时)。培训时
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培训结束填写《发展对象短期
集中培训考核鉴定表》。
摘要:
展开>>
收起<<
目录为进一步贯彻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和完善XX学院学生党建工作的各个环节,规范程序,完备手续,保证质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XX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规范(试行)》、《关于在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党校培训机制的实施意见》、《中共XX大学支部工作细则》(南党发[2021]34号)等文件,结合XX学院实际情况,特编写《XX大学XX学院学生党建工作手册》。望学生党总支,各学生党支部在工作中,以此为学习参考,认真执行,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范各项文书材料,完善党员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