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工作深入开展。各乡(镇)、各部门依据法定职责
和“三定方案”,围绕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
等行政权力,对现有职责和权力事项进行认真清理;并根
据权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腐败现象发生的
概率及危害程度等因素,划分风险等级,从岗位教育、动
态监控、预警防范等方面制定防控措施,层层签订监管承
诺, 逐 一 编制 权 力 运行流 程 图 , 在 县 政 府 网 站 和各乡
(镇)、各部门党务政务公开栏及各科室站所外墙上进行
公开亮晒,到职到岗到人,全面接受群众监督。使权力清
单成为联络服务与被服务主体之间的一张“明白纸”,实现
“改革限权、依法确权、科学配权、阳光示权、全程控权”的
目标,牢牢扎紧规范权力运行的笼子,确保权力在阳光下
公平、公正、公开运行。
(二)增强治理针对性,突出整治重点
县委针对当前部分干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各种消极怠
政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归类,把“决策失误、执行不力、监
管缺位、推诿扯皮、庸懒无为、行为失范、效率低下、纪
律松弛、脱离群众、顶风违纪、吃拿卡要、权钱交易”十二
类现象纳入重点治理内容,在全市率先制定下发《XX 县治
理消极怠政问题实施意见》、《XX 县开展消极怠政问题专
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开展治理消极怠政工作进行全面部
署、制定具体要求。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有力开展和有效实施,
县委把治理消极怠政工作纳入各乡(镇)党委、各部门党
组(党委)年度工作目标考核重要内容,推动各级党组织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使治理过程
中发现的各种问题都能对号入座,找到更加有说服力的处
理意见,形成更加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县纪委监察局充
分履行执纪监督职责,通过电视、网络、户外宣传栏、楼
宇电视、公交站台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广
大干部群众监督,鼓励群众积极参与,进一步推动了专项
整治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