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法院司法改革存在问题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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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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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层法院司法改革存在问题的调研报告
-----以 M 县法院司法改革现状为样本
司法体制改革正以“中国速度”向前发展,改革涉及范围之广,
触及层次之深,改革力度之大,都是前所未有的,对未来产生的意
义也是深远的。“顶层设计”足以彰显领导层的谋略与睿智,具体
举措更体现出改革的“决心”与蜕变的“艰辛”。但在实践中仍存
在一些或多或少的问题,本文以 M 县基层法院司法改革现状为考察
样本,基于基层法院司法改革现状来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并就存
在的问题提出相应建议。
一、基层法院司法改革推进情况
(一)工作人员分类情况。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是指法院中纳入
中央政法专项编制,依法履行审判、审判辅助、行政事务职能,由
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在编在职的除工勤人员以外的人员。根据
顶层设计的改革方案,M 县法院将工作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
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审判辅助人员包括法官助理、执行员、书
记员、司法警察、司法技术人员等。在分类比例方面,员额法官根
据以案定额原则确定,司法行政人员总体不突破中央政法专项编制
的 15%,其余人员全部作为审判辅助人员,确保 85%的人员在审判执
行一线工作。根据这一分类原则,M 县法院将当时在编在职工作人
员分类为:员额法官 29 人;审判辅助人员 58 人,其中法官助理 27
人、书记员 4 人、司法技术人员 1 人、司法警察 11 人、行政人员 15
人。员额法官配置
到审判业务部门和审判综合部门,具有法官身份但未进入法官
员额的人员,大部分转为法官助理,少数转为行政人员。
(二)审判执行团队配置。在人员定岗及团队编配方面,M 县
法院保留原有庭室格局,以原审判庭为单元组建办案团队,为每名
员额法官配备相对固定的审判辅助人员。各团队与审判庭重合,兼
具审判与调研、指导与协调的职能。原则上按照员额法官、法官助
理、书记员 1:1:1 的模式组建办案团队,结合审判工作和现有人员
编制实际,组建民事审判团队 8 个、刑事审判团队 2 个、行政审判
团队 1 个、执行团队 1 个、立案团队 1 个、综合团队 1 个,共计 14
个团队。各办案团队严格按照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要求实行扁平化
管理,团队内各类人员根据所定岗位履行职责。进入员额的院领导、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编入相应的审判团队,带头办理重大、疑难、
复杂案件。
(三)建立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对独任法官、合议庭和审判
委员会的职权范围进行了重新界定,除法律和司法解释等明确要求
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外,其他案件一律由独任法官或合议庭
审理并裁决。文书签署权得到了落实,独任审理案件由独任法官自
行签发法律文书,合议庭审理案件依规定签署,并由审判长签发法
律文书。院庭长不再列席其未直接参加审理的案件合议,不再签发
其未直接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同时,明晰院庭长“权责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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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层法院司法改革存在问题的调研报告-----以M县法院司法改革现状为样本司法体制改革正以“中国速度”向前发展,改革涉及范围之广,触及层次之深,改革力度之大,都是前所未有的,对未来产生的意义也是深远的。“顶层设计”足以彰显领导层的谋略与睿智,具体举措更体现出改革的“决心”与蜕变的“艰辛”。但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或多或少的问题,本文以M县基层法院司法改革现状为考察样本,基于基层法院司法改革现状来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建议。一、基层法院司法改革推进情况(一)工作人员分类情况。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是指法院中纳入中央政法专项编制,依法履行审判、审判辅助、行政事务职能,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