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改革问题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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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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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改革问
题与思考
宅基地改革试点地区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已取得
阶段性成效,但还存在集体所有权虚置、资格权不明、使
用权流转不活等问题,要推进宅基地改革,需加强宅基地
集体管理,确权成员资格,放活使用权流转。2015 年,党
中央、国务院部署“三块地”改革,在全国范围内选定 33
个试点县,其中,15 个试点县进行宅基地改革,作为农村
“三块地”改革重要组成部分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自此
发端。2017 年,中央决定将宅基地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到 33
个县。2018 年,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由中央一号
文件首次提出,2020 年,作为强化农村补短板工作重点改
革任务的宅基地“三权分置”再次进入中央一号文件;
2020 年9月,新一轮的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开启,范围进
一步扩展至 104 个县(市、区)以及 3个地级市。各试点地
区在大力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保障农民权益等方面
进行了大胆探索和尝试,取得了有益经验。为深化试点探
索、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现归纳、概括宅基地试点
地区改革成效,剖析存在问题,提出纾困策略。
一、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改革成效
(一)宅基地闲置得到盘活,城乡发展得以融通
在试点地区基层干部群众的积极推动下,试点地区农
村
闲置宅基地得以盘活,为城乡建设提供用地,融合融
通城乡发展。截至 2020 年底,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浙江
省象山县分别盘活闲置宅基地 330hm2 和2.11 万m2,四川
省泸州市泸县新增约 0.07 万hm2 建设用地指标。浙江省义
乌市在对宅基地退出模式的探索中,建立并逐步完善了城
乡新社区集聚和“集地券”制度。通过建设城乡新社区,
实现农户住宅向社区住房的置换,农民变市民,村庄变社
区,原农户退出的宅基地转换为国有建设用地或复垦为基
本农田;义务的“集地券”与重庆的“地票”制度均是创
新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制度。据统计,截至 2019 年底,
外出务工需租城镇住房农民工 2.9 亿人,同时,他们也造成
农村房屋闲置。构建城乡统一房屋租赁市场,在一定程度
上解决了城乡租赁市场不平衡的问题。
(二)宅基地价值得到显化,民生“三感”显著提高
2011—2021 年,我国农村新增 5.94 亿m2 闲置农房,
折合市价约400 亿元。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的改革措施
保障了农民群众的住宅功能,显化了宅基地财产属性,提
高了农民收入,提升了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
感。
1.一户一宅制度改革保障农户基本居住权。目前,一些
地方存在一户多宅或面积超标等现象,江西省鹰潭市余江
区积极探索“一户一宅”制度,明确“一户标准,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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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改革问题与思考宅基地改革试点地区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还存在集体所有权虚置、资格权不明、使用权流转不活等问题,要推进宅基地改革,需加强宅基地集体管理,确权成员资格,放活使用权流转。2015年,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三块地”改革,在全国范围内选定33个试点县,其中,15个试点县进行宅基地改革,作为农村“三块地”改革重要组成部分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自此发端。2017年,中央决定将宅基地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到33个县。2018年,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由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2020年,作为强化农村补短板工作重点改革任务的宅基地“三权分置”再次进入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