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篇)纪检谈话安全预案材料合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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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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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谈话安全预案材料合辑
(8篇)
【篇 1】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
行)》以及省纪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谈话室建设及谈话安全
防范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为规范学院谈话室管理,使
用维护好相关设备,保障谈话工作安全有序顺利进行,制
定本办法。
一、学院纪委谈话室是指学院纪委在监督执纪过程中
专门用于与谈话对象、检举人、证人或其他人员进行谈话
的工作区域。谈话室设在东校区办公楼一楼。使用谈话室
应报学院纪委,并经学院纪委领导批准方可。
二、学院纪委负责谈话室的日常管理、软件使用技术
支持、录音录像设备检查维护、后勤服务保障,确保运行
正常。谈话室使用期间,由谈话人员负责管理,纪委进行
监督检查和协助。
三、谈话前谈话人员应制定详细、周全的谈话预案和
应急医疗保障预案,应急医疗保障预案应由学院医护人员
与谈话人共同制定。两个预案须经学院纪委书记批准方可
执行,严禁无预案对谈话对象实施谈话。
四、谈话前谈话人员要对谈话对象过往健康状况进行
了解,并进行安全检查,对其身体健康状况、心理状况、
家庭、工作等情况进行登记,如高血压、心脏病史等。对
谈话对象随身携带的物品登记后予以妥善保管,严禁将与
谈话无关的物品带入谈话室,尤其是金属、玻璃、尖锐硬
物等。
五、严禁将谈话 5对象单独留在谈话室内。谈话期间应
保证二名以上谈话人员在场,杜绝单人询问现象。若谈话
对象是女性,谈话人员应至少有一名女性参与。谈话过程
中,谈话对象上卫生间时要及时跟进,确保谈话对象始终
不离视线。谈话期间,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谈话室。
六、谈话时应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与谈话对象谈话
谈话期间不得诱供、侮辱、虐待、体罚或者变相体罚谈话
对象。谈话期间,学院纪委领导应进行巡查,发现违反规
定的,应当中止谈话工作,并立即进行整改。
七、严禁将谈话对象留置在谈话室过夜,连续谈话不
得超过6小时,谈话时间不得超过谈话当日 22 时,谈话中
如遇情绪波动,要适时开展心理疏导等减压工作,必要时
暂时终止谈话。谈话结束后要填写《谈话对象安全交接登
记表》。并履行交接手续,实行“手递手”交接,切实加
强安全风险防控。
八、要加强谈话过程监控,在谈话对象进入谈话室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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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谈话安全预案材料合辑(8篇)【篇1】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及省纪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谈话室建设及谈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为规范学院谈话室管理,使用维护好相关设备,保障谈话工作安全有序顺利进行,制定本办法。 一、学院纪委谈话室是指学院纪委在监督执纪过程中专门用于与谈话对象、检举人、证人或其他人员进行谈话的工作区域。谈话室设在东校区办公楼一楼。使用谈话室应报学院纪委,并经学院纪委领导批准方可。 二、学院纪委负责谈话室的日常管理、软件使用技术支持、录音录像设备检查维护、后勤服务保障,确保运行正常。谈话室使用期间,由谈话人员负责管理,纪委进行监督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