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强化监督检查和协调联动。落实公共文化、文化娱乐、
体育场馆、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星级农家乐、
涉文旅的新兴业态、旅游民宿、博物馆、文物古建筑等职责范
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与有关部门合作开展联合检查、联
合执法增强文化和旅游安全监管合力。
三、推进重点领域风险整治
6.加强重大隐患整治。推动文化旅游生产经营单位深入排
查重大隐患、精准判定重大隐患、及时整改重大隐患,坚决防
止隐患诱发事故。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
推动县市文旅部门加快整治重大隐患,对危险性较大、整改难
度较高、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较大社会影响的重大隐患实施分
级挂牌督办。
7.做好重要赛事活动安全生产工作。以承办自治区十四运
为契机,组织开展体育场馆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切实推动安
全防范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做好冰雪旅游、游泳、滑雪、
攀岩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有关重要体育赛事和活动领域安全
监管工作。针对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敏感节点、特殊时期和
季节变化等关键节点,及时召开分析研判或风险会商会议,强
化文体旅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8.做好旅游包车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旅行社选择符合条件
有资质的车辆和司机,签订规范租车协议。会同有关部门对旅
游包车开展排查,做好旅游客运安全带管理和使用工作,加大对
旅行社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
度。
9.做好火灾风险防控工作。指导督促密室逃脱、“剧本杀”等
剧本娱乐经营场所落实消防安全有关要求。督促文化旅游经营
单位、公共文化体育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业
务培训演练。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对文化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
化体育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深化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
程。强化冬春等重点时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