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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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
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195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
构:
信息目建法》国务
现印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9 12 30
(此件公开发布)
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
息系统跨部门跨层级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强化
政务信息系统应用绩效考核,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
(201651 )
规定,制定本办法
台、国家重点业务信息系统、国家信息资源库、国家信息安
全基础设施、国家电子政务基础设施(数据中心、机房等)
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以及相关支撑体系等符合《政务信
义和范围》规定的系统
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应当坚持统筹规划、
共享协同全可
划,对各部门审批的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进行备案管
政部负责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管
理。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 负责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审
批、建
合、注重实效”的要求,加强对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并
联管理。
厅、财政部建立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的协商机制, 做好
筹协调,开展督促检查和评估评价推广经验成果,
成 工作合力
和审批管
规律和政务信息化建设特点, 统筹考虑并充分论证各部门建
求,编制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并报国务院批准后实
;如内外部发展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适时组织评估论证,
调整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各有关部门编制规划涉及政务
息化建设的,应当与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进行衔接。
息化项目,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项目审批管理的政务
信息化项目原则包括编报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设计案等环
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的项目,可以直
报可行性研究报告。
中央、国务院有要求,或者涉及国家重大
、国安全等特情况紧急且前期工作深度达到
要求的项目,可以直接编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
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原则上评估、
规划预审、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 涉及
摘要:

公文堂——海量公文资料,关注立即下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9〕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12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推动政务信息系统跨部门跨层级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强化政务信息系统应用绩效考核,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的国家政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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