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司法局党组关于2021年党的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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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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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司法局党组关于
2021 年党的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自查报告
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
按照区委办关于开展党的建设工作督查的通知要求,
东 胜区司法局党组严格按照要求,展开全面自查,现将
2021 年 党的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情况
(一) 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委(党
组)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规定》,局党组召开 2 次专题会议研
究 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部署研究机关党建各项工作。全力
做好 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并在党员
大会上 通报本年度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将全面从
严治党工 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针对下
辖 7 个党支 部组织开展党建督查,倒逼基层党组织规范化
建设。
(二)严肃党内生活。认真组织开展“三会一课”、民主
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紧密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
习教育,持续抓好干部学习,2021 年共召开理论学习中心
组 学习 14 次, 开展专题研讨 9 次,理论测试 7 次。各党
支部开 展支委会 59 次,党员大会 97 次,组织生活会 21 次。
组织各 类讲党课活动 45 次,主题党日活动 77 次。
(三)注重示范引领,抓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坚持开门纳谏,回应群众期盼。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先后
召 开 6 次“强服务”座谈会,收回“三问”调查问卷 116 份,
针对 群众生活中存在的“痛点”“难点”“堵点”,梳理形成领
导班子 “我为群众办实事”任务清单, 对涉及的 8 项内容,
确定完成
目标、完成时限, 将具体责任落实到人, 并通过司法局微信
公众平台和公示栏及时向全社会公示, 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确保“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细落实。联合交通街道
吉 劳庆社区建立办实事清单, 积极参与帮扶活动。继续巩固
“不 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4+1”党员志愿先
锋服 务团为载体, 共开展法治宣传 654 余次,“大律师与市
民面对 面”活动 11 期, 免费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服务 138 余
人次。排 查矛盾隐患 60 起, 化解矛盾 2074 件, 受理法律
援助案件 24 件, 办理诉讼类案件 43 件, 非诉类案件 180 件。
公证处创新 推出延时服务和上门服务,为困难群众减免公证
服务费 12 万 余元。机关党员帮扶团为 1 名困难调解当事人、
2 名法律援 助对象、3 名社区矫正对象捐款捐物,积极开
展帮扶工作。 全局 72 名在职党员认领 83 个服务项目,联
系服务群众 47 人 次,参加社区服务 97 人次, 志愿服务时
长 363 小时。
(四) 严格规范党费、党建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和新发展
党员情况。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规范各支部党费管理和
上交工作,做到专人负责、账簿规范、账目清楚、票据齐全、
记录及时, 2021 年共收缴党费 40019.8 元。党费及党建工
作 经费的使用上,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实行集体决策, 书
记审
批, 确保专款专用。并定期公示党费收支和党建工作经费
使 用情况。2021 年新发展预备党员 1 名。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一) 加强组织领导。制定《2021 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计划》、《2021 年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司法局党风廉政主体责
任 清单》及《2021 年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认
真落 实“一岗双责”,建立政治责任清单,召开党风廉政建
设工作 专题会议 2 次,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斗争工作 汇报会,听取党组成员、二级单位、各科室、基
层司法所负 责人就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完成情况。
(二) 狠抓作风建设。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不定期
到便民服务窗口、基层司法所进行督察, 全年共开展各类督
查 36 次。扎实开展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 通
过自查发现存在个别干部纪律松懈、工作摆布不均衡等问题,
深刻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及时予以整改。加强警示教
育,学习传达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19 次, 学习防止干预司法
“三个规定”6 次,参观东胜区廉政教育管理中心 1 次,开展
党风廉政建设党课 4 次,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 3 次。推选 5
名干部参与评选“清风干部”。
(三) 选好用好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选
拔任用工作条例》,2021 年提拔环节干部 2 名,副环节干
部 4 名。结合干部日常表现, 定期科学分析研判领导班子
和干 部队伍情况,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各类评先、评优、评
模和干 部选拔任用依据。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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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司法局党组关于2021年党的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自查报告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按照区委办关于开展党的建设工作督查的通知要求,东胜区司法局党组严格按照要求,展开全面自查,现将2021年党的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情况(一)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规定》,局党组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研究机关党建各项工作。全力做好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并在党员大会上通报本年度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针对下辖7个党支部组织开展党建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