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问题对策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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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问题对策思考
汪广丰
(发表于《江苏给水排水》2020 年第 1 期)
一、存在问题
防治水污染, 保护水生态环境, 打好碧水保卫战, 是污染防治攻
坚战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
调, 要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保障饮用水安全,基本消灭城
市黑臭水体, 还给老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党的十九大明
确要求,加快水污染防治,实施流域环境综合治理。 “长江病了,而
且病得还不轻。”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江生态环境作出的科学诊断。
2019 年 8 月 23 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栗战书委员长作关于检查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在肯定
水污染防治法实施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指出法律实施不到位的问题
还较突出,从总体上看, 我国水生态环境状况不容乐观,报告揭示了
水污染防治法实施不到位的八大问题:
1、法律责任的落实还有差距。 部分支流和小流域水质较差,跨
界河流治理相对滞后, 一些地区考核断面水质出现反弹。排污企业违
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突出。
2、水污染防治标准和规划执行不到位。现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
准未体现区域差异,标准执行过于整齐划一, 规划资金投入保障不足,
规划实施效果难以保证。
3、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排污许可制度推进缓
慢, 河长法律责任和考核机制不完善,河长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缺
乏刚性手段,黑臭水体整治不到位,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不够有力,
地下水环境监测差距明显。
4、饮用水安全保障有待加强。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存在风险
隐患, 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存在短板,城市供水水质监测和信息公开
制度落实不力, 一些城市水质公开的项目、频次、详细程度、覆盖面
和及时性不足, 二次供水和用户水龙头出水水质监测和信息公开制度
落实不力, 难以满足公众对饮水安全的知情权。
5、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短板明显。 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
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欠账多、维护不力, 资金缺口大。城镇污水处
理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滞后, 城镇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有差距。
6、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滞后,农业农村面源和点源污染防治
缺乏科学合理的措施和手段。一些地方畜禽养殖场未配套建设粪污处
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居高不下。
7、工业污染治理差距较大,工业污染尚未得到根本控制。结构
性污染问题突出, 工业企业违法排污问题严重,企业恶意违法排污问
题屡禁不绝,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问题突出。
8、船舶水污染防治工作有待提升。 船舶水污染物偷排超排现象
较为普遍,船舶污水处理设施实际运行率较低,港口码头接收转运处
置能力不足,港口接收设施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设施不衔接。
二、 整改措施
1、加强法律实施。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
央决策部署, 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增强依法治污意识, 自觉用法
律武器、法治力量治理水污染、保护水环境,综合运用法律、经济、
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 着力解决水环境突出问题, 凝心聚力打好碧
水保卫战,还给老百姓清水绿岸,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一是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定职责。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对照水污
染防治法律规定, 认真梳理各自法定职责,把各项法定职责落到实处,
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防治措施。二是健全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制度,
加快完善相关法规政策标准体系。三是采取有效措施压实各方责任。
依法强化考核问责,层层传导压力, 依法查处一批反面典型, 切实
推 动各级政府把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的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工作责
任等 法律责任落到实处。重视落实河长法律责任。 四是要严格执法
司法, 形成全天候全流域全覆盖的监管体系,让法律禁令成为不可
触碰的 “高压线” 。监管部门要坚持“严”字当头、依法监管,强
化全天候 全流程全覆盖的监督管理。执法部门、司法机关要把法律
赋予的手段 用足用好,严惩水污染违法犯罪行为,真正形成高压、
形成震慑。六 是加大法律学习宣传的力度,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参与权、监督 权, 让守护清水绿岸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七是要
把事关人民群众 切身利益、法律有明确规定的事项摆在突出位置,
切实抓紧抓好。
2、举一反三, 以点促面,整改问题。一是持续深入部署推进。
围绕全面深入贯彻水污染防治法、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采取“四不
两直”方式开展专题调研,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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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问题对策思考汪广丰(发表于《江苏给水排水》2020年第1期)一、存在问题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环境,打好碧水保卫战,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保障饮用水安全,基本消灭城市黑臭水体,还给老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党的十九大明确要求,加快水污染防治,实施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长江病了,而且病得还不轻。”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江生态环境作出的科学诊断。2019年8月23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栗战书委员长作关于检查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在肯定水污染防治法实施取得积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