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镇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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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 2023 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钦州市人民政府、
灵山县人民政府有关 2023 年城乡医保征缴工作要求,切实
做 好我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巩固完
城乡 医疗保障体系,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灵
山县医 疗保障局、灵山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灵山县 2023
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的通知(灵县税
发〔2022)
15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加乡居民基疗保的征管理规范缴行
为,降低征缴成本,节约缴费人的时间,减轻缴费人的负
新征缴 手段和方式,理顺管理职责,堵塞管理漏洞,提高
征缴质效 和水平,力争在参保覆盖面、基金征收、管理服
2023
69368
(()
件)。
坚持政府引导和支持、多部门参与、多方筹资、专款
的原则。
()
城乡居民;非某某镇户籍的事实居民(具有中国户籍)。
(二)新生儿应在出生后 3 个月内到户籍所在村(社
)
保缴费。
()
户进行参保缴费。
(四)尚未办理户籍迁移手续的婚嫁人员与所在家庭一
同参加我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不得重复参保。
(五)其他对象按上级文件规定参保。
()
1.城乡居民应提供身份证、居民户簿复印件,
《城 ,
(社区)
理参登记
2.户籍不在某某,但于某某户籍家庭成员的事实居民
本人提出()后,在居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籍不在某某,本镇行政辖区内的人员,
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续参保
城乡居民续缴 2023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
()办服务认真核对参保人
份证等基础信参保信息真实、完
2023 年 350
个人缴费应在规定的缴费内按年
对象和村低收等参加城乡
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自治区有关政策执行。
缴费间及待遇时间
() 2022 9 1
12 31 2023 基本医疗保险费的,
2023 1 1 日起享新年的基本医疗保。部
城乡居民按 2023 年 2 月
28
基本医疗保险
() 2022 年 9
1 12 月 31 2023 年
2023 1 1 日起享受的基本医疗保险
2023 1 1 6 月 30 2023 年
缴费后 1 日起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中断参保缴费。中断缴费 1 年以上续保缴费的

标签: #工作方案

摘要:

某某镇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钦州市人民政府、灵山县人民政府有关2023年城乡医保征缴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我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巩固完善城乡医疗保障体系,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灵山县医疗保障局、灵山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灵山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的通知(灵县税发〔2022)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以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征缴管理,规范征缴行为,降低征缴成本,节约缴费人的时间,减轻缴费人的负担,推进征缴工作顺利开展为目标;着力解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管职责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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