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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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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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
(2020 年8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推进 XX 党支部
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
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
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参照《习近平 党支部工作
细则》和《习近平 系统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按照公司《党组织建
设制度》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组织关系在 XX 党支部的正式党员和预备
党员,并可将范围扩大至向 XX 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的人员、入党
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
第二章支委分工
第三条公司党委下设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机构设置为党
支部书记 1名,组织委员 1名,纪检委员 1名,宣传委员 1名,青
年委员 1名。支委分工如下:支部书记:全面负责支部党建工作。
组织委员:负责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党费收缴、发展党员
和党员积分管理工作。
宣传委员:负责做好党员学习教育、会议安排工作,负责创先
评优工作。
纪检委员:负责做好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青年委员:负责做好群团建设工作。
第三章组织生活
第四条“三会一课”制度。指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
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一)时间要求: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 1次。支部委员会
每月 1次,一般于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一召开。党小组会每月 1次。
党课每年不少于 4次。
(二)支部委员会:研究部署、安排党支部工作和活动;研究
党建工作中的具体事宜;传达贯彻落实公司党委指示精神。
(三)支部大会:向全体党员部署、报告工作。传达贯彻党的
方针政策,对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进行讲评和总结;讨论接收预备
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奖惩等日常党务工作;讨论决定支委会提出
的其他重要问题。
(四)党小组会:传达党委、党支部的决议;组织党员开展政
治理论、时事学习及党性教育;讨论非党积极分子及非党积极分子
培养、发展等事宜。
(五)党课: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课,党支部书记要根据
每年党员教育的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有计划地讲好党课。党课要吸
收积极分子参加。党课可采取宣讲、参观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五条组织生活会制度。以支部为单位召开,原则上每半年召
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与自我
批评和党性分析评议活动。全体党员必须自觉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
活会,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要事先向党支部请假,不得无故缺席。
第六条党日活动。为便于党员过好党的组织生活,党支部从实
际情况出发,定期利用半天或 1天时间组织开展的集体活动。内容
包括:传达贯彻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报告、指示、决定等文
件;研究党支部建设的重要问题;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检查党
员工作、学习及完成任务的情况等;讨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选举
党支部委员和选举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进行党员鉴定;
组织党员开展公益活动等内容。此外,也可通过选择具体的一个主
题来进行主题党日活动。
第七条工作报告制度。党支部按季度或工作阶段,向党员大会
报告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总结支部在自身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
组织发展、党费收缴、联系群众、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和任
务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客观评价支部和党员作用的发挥状况,实
事求是地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涉及对重
大问题、事件的处理,以及需要及时向党员大会报告的有关事项。
第八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每个
党员都要对照党员条件进行个人总结,严肃认真开展民主评议。
(一)采取党内与党外相结合的方法,每年对党员特别是党员
领导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至少进行 1次评议。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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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2020年8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推进XX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参照《习近平党支部工作细则》和《习近平系统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按照公司《党组织建设制度》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组织关系在XX党支部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并可将范围扩大至向XX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的人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第二章支委分工第三条公司党委下设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机构设置为党支部书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