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还
有差距,学习领会不深入、不彻底,学思用贯通方面存在
短板,党性锻炼不经常、不及时,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
集中统一领导,将党的领导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方位、全
过程还不够严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方面,对标对表、看齐跟上不够。
3.在放弃原则方面。先进性是否钝化,是每一名纪检监察
干部时刻保持清醒认识的问题。发挥党员干部的先进性,
必须坚持原则,保持立场坚定。对照党员义务,自己的模
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在遵守纪律和制度上带头作用没有
凸显,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敢于斗争的精神有所欠缺。
在重大政治原则和大是大非问题上勇于交锋、敢于亮剑的
勇气不足,在同歪风邪气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时坚持原
则、秉公执纪执法的态度不够坚决。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
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够深刻,在工
作中,碰到困难和问题,有畏手畏脚的情绪,有回避矛盾
的现象,不敢迎难而上,勇于承担责任。
4.在作风不正方面。斗争精神是否保持,是纪检监察干部
作风建设的重要方面。强化作风能力建设,发扬斗争精神
坚定斗争意志,增强斗争本领,是打造敢于善于斗争的纪
检监察铁军的基本要求。自己的斗争精神有待强化,斗争
本领有待增强。审查调查工作缺乏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
精神,较真硬碰、敢作敢为的担当有所缺失,特别是对疑
难问题线索仅满足于处置完毕,未能做到查清查透、全面
化解;日常监督工作中缺乏主动性,早发现早提醒作用未
有效发挥,对干部日常工作中的小节不规范现象和“四风”苗
头,熟视无睹,置若罔闻,任由其发展,没有及时纠正和
提醒,导致严重问题的发生。
5.在滥用权力方面。系统施治是否到位,是衡量纪检监察
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
也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方法。自己在工作中坚
持上下贯通、左右衔接做的还不够,“两个责任”落实还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