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末位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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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末位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xx
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用工机制,提高人岗匹配度,实现“能者
上、庸者下”,建立员工末位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机制,特制
定本办法。
年按照不低于 5%的比例实行末位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末位
调整和不胜任退出不包括员工主动离职、工作需要调动岗
位、到龄退休以及员工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等情
况。
退
规、稳妥推进,坚持有为有位、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坚
持过程公平公正、结果公开。
第二章岗位退出路径
及员工违规违纪处理 3种路径实施末位调整及不胜任岗位
退出。
退
事项开展月度业绩考核、年度综合考核,原则上出现以下
情形之一,可采取末位调整或不胜任退出措施:
1.35
门排名末位(超过 3人的较大部门适用);
2.年度内累计 2个月绩效考核系数在 0.8 及以下情况
的;
3.年度考核不称职或连续两年在部门排名末位的;
4.其他认为应该岗位调整或退出的情形。
1-3 个月,期间继续承担原岗位工作,并对其进行专
项业务培训,仍未见明显提升、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予以
调岗或解除劳动合同;或直接对其进行调岗,仍未见明显
提升、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
退
档:绩效考核表及绩效面谈表等岗位考核相关资料、岗位
职责及考核要求签收记录、业务培训记录及培训后考核资
料、员工调岗通知书及调岗后考核资料、解除劳动合同通
知书等。
退
同;员工劳动合同期满考核结果为不称职或达到其他不予
续签情形的,应与其终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
退
录、劳动合同续签征询意见书、劳动合同期满考核材料、
摘要:

员工末位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xx》要求,为建立以岗位管理为基础、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用工机制,提高人岗匹配度,实现“能者上、庸者下”,建立员工末位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机制,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各子公司员工,原则上每年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实行末位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末位调整和不胜任退出不包括员工主动离职、工作需要调动岗位、到龄退休以及员工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等情况。第三条实施员工末位调整和不胜任退出要坚持依法合规、稳妥推进,坚持有为有位、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坚持过程公平公正、结果公开。第二章岗位退出路径第四条集团主要通过岗位履职考核、合同期履约考核及员工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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